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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工資扣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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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小夥伴們你們都知道東莞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嗎?這個得知道下的啦,下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17東莞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東莞工資扣稅標準

  一、2017年東莞工資扣稅規定

2016年,工資扣稅(個稅)起徵點是3500元,適用於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收入。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後月收入-扣除標準

  二、2017年東莞工資扣稅計算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徵點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徵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三、2017年東莞工資扣稅(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2017年實行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應納稅所得額× 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稅免徵額3500元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具體表格如下:

注:

1、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後的所得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延伸閱讀——2016年廣東各市最低工資標準

從5月1日起,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8.3元/小時。

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釋出通知,提醒全省各類用人單位,要主動在2016年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低於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要立即進行調整提高,嚴格落實最低工資規定,提高相應職工工資水平。

廣東上次調整標準的時間為2013年5月1日,考慮到2年未調整,本次調整平均增幅為19%,仍保持四類標準。

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

第二類標準為151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

第三類標準為13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

第四類標準12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