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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考《新刑事訴訟法》同步測試習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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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注重於平時多思考多做題,在題目中感受到知識的運用,今天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2017司考《新刑事訴訟法》同步測試習題及答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司考《新刑事訴訟法》同步測試習題及答案

  同步測試習題一

甲盜竊財物,數額較大,某區人民檢察院向該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因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甲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對適用簡易程式也沒有異議的。檢察院建議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法院採納了檢察院的建議。請據此判斷1-3題。

1.【中等難度】如果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發現甲的行為構成侵佔罪,而非盜竊罪,則法院正確的處理是:

A.直接以”侵佔罪“作出有罪判決

B.轉化為普通程式進行審理

C.裁定中止審理

D.裁定終止審理

2.【真題難度】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本案,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的以下做法正確的是:

A.對可能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一般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B.如果該案適用簡易程式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月

C.無論是適用簡易程式審理還是轉為普通程式審理的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都應當派員出庭

D.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甲否認自己的罪行,並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提出異議,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將案件轉為普通程式進行審理,審理期限從轉為普通程式立案的次日起計算

3.【真題難度】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本案,不受一審普通程式的哪些程式限制

A.送達期限

B.法庭調查

C.法庭辯論

D.判決宣告前,聽取被告人最後陳述

參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侵佔案件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沒有告訴的,應當裁定終止審理。檢察院提起公訴並不代表被害人的意志,而且本來就不屬於檢察院管轄的範圍。所以,裁定終止審理是正確的做法,故本題的正確答案應當是D項。

【陷阱分析】本題結合簡易程式考查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原則,掌握了刑訴法第15條就能答對題目,相對簡單。

2.【答案】C

【解析】2012年修訂《刑事訴訟法》第210條第1款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對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故A項錯誤。

該法第214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故B項錯誤……

2012年修訂《刑事訴訟法》第18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支援公訴。該法第210條第2款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法庭。據以上兩條確定C項正確。

刑事訴訟中簡易程式轉化為普通程式與民事訴訟不同,審理期限應當從“決定轉為普通程式之日起”計算,而非“立案次日起”計算。所以,D項錯誤。

3.【答案】 ABC

【解析】新《刑事訴訟法》第213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節關於送達期限、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鑑定人、出示證據、法庭辯論程式規定的'限制。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被告人的最後陳述意見。所以ABC三個選相當選。

【陷阱分析】本題主要考查和原刑訴法規定不一致之處。原刑訴法沒有規定送達期限也不受一審普通程式的限制,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4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在開庭審判前,人民法院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自訴人、被告人、辯護人,也可以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通知可以用簡便方式,但應當記錄在卷。而新刑訴法增加了這項內容。此為修改處的細節,很容易被忽視,這個題目做對不容易。

  同步測試習題二

1.【簡單】甲涉嫌搶劫罪依法被A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甲聘請律師乙擔任自己的辯護人,在乙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公安機關懷疑其幫助甲隱匿、偽造證據,並由相應的證據,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下列關於追究乙的刑事責任的程式,正確的是:

A.可以由A地公安機關偵查

B.應當由A地公安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偵查

C.辯護律師因涉嫌偽證罪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通知其家屬

D.辯護律師因涉嫌偽證罪需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

2.【簡單】在刑事訴訟中,訴訟代理人認為辦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阻礙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可以如何進行救濟?

A.有權向本機關控告

B.有權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控告

C.有權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訴

D.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控告或申訴

3.請依據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判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用於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

B.甲乙共同搶劫被抓獲。甲供述說”乙在這次搶劫前還殺了丙“此為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辯解

C.某市公安機關根據商場電子監視系統拍攝的影象資料破獲一盜竊團伙,電子監視系統拍攝的影象資料屬於電子資料

D.某詐騙案的QQ聊天記錄記錄了詐騙的過程,該QQ聊天記錄屬於電子資料

參考答案:

1.【答案】BD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2條規定,辯護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辦理辯護人所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