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司法廳公告
第2號
依據司法部公告有關規定,現就我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佈、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佈、查詢與核查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於11月21日公佈。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中國普法網(http://)和中國普法微信查詢本人成績;登入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列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市司法局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範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並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陝西省司法廳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我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於2015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入司法部網站 (),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資訊,自動生成《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式後,應於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市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後附各市司法局聯絡方式及地址),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式後,應於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後向報名地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身份證件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四)與本人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審驗後影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稽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附件:
1、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名單
2、省司法廳及各市司法局考試機構聯絡方式
附1:
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名單
陝西省 (88個)
西安市:周至縣、戶縣、高陵縣、藍田縣
寶雞市:陳倉區、鳳翔縣、岐山縣、扶風縣、眉縣、隴縣、千陽縣、麟遊縣、鳳縣、太白縣
咸陽市:三原縣、涇陽縣、乾縣、禮泉縣、永壽縣、彬 縣、長武縣、旬邑縣、淳化縣、武功縣
銅川市:印臺區、耀州區、宜君縣
渭南市:臨渭區、華縣、潼關縣、大荔縣、合陽縣、澄城縣、蒲城縣、白水縣、富平縣、華陰市
延安市:延長縣、延川縣、子長縣、安塞縣、志丹縣、吳起縣、甘泉縣、富縣、洛川縣、宜川縣、黃龍縣、黃陵縣
榆林市:榆陽區、神木縣、府谷縣、橫山縣、靖邊縣、定邊縣、綏德縣、米脂縣、佳縣、吳堡縣、清澗縣、子洲縣
漢中市:南鄭縣、城固縣、洋縣、西鄉縣、勉縣、寧強縣、略陽縣、鎮巴縣、留壩縣、佛坪縣
安康市:漢濱區、漢陰縣、石泉縣、寧陝縣、紫陽縣、嵐皋縣、平利縣、鎮坪縣、旬陽縣、白河縣
商洛市:商州區、洛南縣、丹鳳縣、商南縣、山陽縣、鎮安縣、柞水縣
附2:
省司法廳及各市司法局考試機構聯絡方式
陝西省司法廳:029-87293398
西安市司法局:029-86786807
寶雞市司法局:0917-3260867
咸陽市司法局:029-33575924
銅川市司法局:0919-3185794
渭南市司法局:0913-2930675
延安市司法局:0911-2211312
榆林市司法局:0912-3426818
漢中市司法局:0916-2626140
安康市司法局:0915-8168959
商洛市司法局:0914-238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