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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司法廳關於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司法考試 閱讀(3.2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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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司法廳關於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根據司法部第144號《公告》,現就我省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 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領取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與時間

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網上填報報名資訊、上傳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列印准考證。

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7月5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入司法部網站(),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予補報。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特別是需要現場辦理的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公告。

本省不受理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參加考試的人員報名。

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軍隊司法行政部門報名。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本人畢業證書。

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具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口簿。

4.本人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畫素×高626畫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准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報名資訊,對上述報名資訊作出真實有效承諾。

(四)考試費

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我省繼續實行網上交費,考試費為275元。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報名人員應使用已開通並可網上支付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興業銀行的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建議使用儲蓄卡)。 報名交費完成後,系統將自動生成“電子票據”,報名人員可持“電子票據”於7月11日至8月10日內到上述5家銀行指定網點換取紙質票據。

考試費交納成功後,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報名人員因不符合報名條件等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五)准考證

報名人員可於9月5日至9月19日登入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路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的,可在准考證列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