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資格證>司法考試>

天津市司法局以及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

司法考試 閱讀(1.67W)

【天津市司法局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以及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現將通過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在天津市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範圍

通過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全國合格分數線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在天津市的,可以在本市申請授予。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後戶口已遷至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況補錄人員,比照上述規定辦理,本人應直接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不在網上填報資訊。

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時間和方法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採取網上申請、現場稽核申請材料的方式。

(一)申請人應於2016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入司法部網站(),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資訊,自動生成《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從網上提交。

(二)在本市申請授予的,本人應於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天津市法律服務中心(南開區復康路45號王頂堤立交橋西南側)提交有關材料並進行現場稽核。

三、申請人現場稽核應提交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

(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2份;

申請人學歷證書資訊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查詢到的,須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三)報名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時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

(四)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天津市司法局將免費為天津考區成績合格人員沖洗資格申請照片,申請人不必提交照片。

四、資格授予與證書頒發

經稽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天津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將在“天津司法行政網”和“天津司考”微信公眾號上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項

(一)按照司法部的規定,申請人必須按照上述期限,完成網上申請,並向天津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提交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不予受理;

(二)凡涉及申請人姓名、性別、戶籍、民族、身份證號碼變更的,須提交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列印版相關證明3份及新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3份;

(三)申請人大學畢業後戶籍遷至天津但尚未落戶的,需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遷移證影印件;

(四)申請人因大學畢業助學貸款尚未還清,畢業證書暫扣畢業院校的,需提交畢業證書影印件和畢業院校出具的證明;

(五)以上需要提交的影印件,須用A4白色影印紙影印,且提交時不得摺疊。

【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015年11月18日釋出的公告,現就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辦法

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於2016年7月11日9時至17日24時,登入司法部網站(),填報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相關資訊。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居住地、戶籍地或工作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須選擇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申請人大學畢業後戶口已遷回原籍,且原籍為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規定辦理。

在內地就學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申請人,自行選擇內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機關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

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二、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於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領地市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二)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畢業證書原件及報名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時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

(四)與本人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審驗後退回。

經稽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申請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