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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試理論法的大綱

司法考試 閱讀(1.15W)

重要的不是知識的數量,而是知識的質量,以下是小編的整理好的司法考試的理論法的考試大綱,歡迎前來學習。

2017年司法考試理論法的大綱

1、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2016年新大綱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的變化是非常大的,變化有三個方面:首先,第一章“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論”中,原三節節下考點做了部分調整;其次,在這部分把原來的第二章“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容”中,拆分為五章內容,每章兩節,總計從原來的10個考點,增加為21個考點;第三,新大綱整個刪除了原第三章“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的四節共7個考點內容。

經過此次知識點的調整、增加和刪除,可以說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的內容更加完善了,當然也更體現出了我們命題人對這部分內容的充分重視。自2008年至2016年的司法考試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卷一和卷四中連續三年考查了25分,從這一點上來講,這部分內容應該是整個司法考試中價效比最高的一部分。不僅如此,在2016年的司考試題中,命題人更是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考查夾雜在了其他科目的試題中,考查力度明顯加大。所以,針對在今年司法考試的複習過程中,諸位考生更是應該結合著內容上新的變化,對這一部分內容予以重點理解和掌握。

2、法理學部分。在2016年新的司考大綱中,法理學部分沒有明確的變化。根據司法考試考查“重者恆重”的特點,諸位考生在今年的複習過程中仍可以結合著歷年真題,對法理學中的重要知識點予以詳細掌握即可。

3、法制史部分。變化只有一點,即在新大綱第一章第三節“清末、民國時期的法制”中,考點“清末司法體制的變化”下,新增了子考點“大理院”和“法部”。司法機構的變革是清末司法體制變化的一個重要方面,改革的具體內容就是改“大理寺”為“大理院”,為全國最高司法審判機關;改“刑部”為“法部”,掌管全國司法行政事務,類似於我國現今的 “司法部”。

當然,大家在掌握這一新增知識點的時候,還是要注意用聯絡的觀點,結合著法制史中與之相聯絡的其他知識點來掌握,形成一個知識鏈,這樣才可以對司考試題應付自如。比如,我們可以聯絡到大理寺是在北齊的時候正式設定的,它是由秦漢時期的“廷尉”擴充而來的,在當時也是最高司法審判機關;我們還可以聯絡到在唐宋時期,中央司法機關我們稱之為“三法司”,即大理寺、刑部、御史臺,大理寺在這一時期仍舊是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而到了明朝,中央“三法司”已經演變成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和大理寺之間在角色上發生了第一次轉換,即大理寺已經不再掌握最高司法審判權,改由刑部來承擔這一角色;最後,到清末,在清末司法改革中,刑部和大理寺不但有了新的名稱,在角色上又發生了第二次轉換,大理寺改稱大理院的同時,又重新掌握了最高司法審判權。

4、憲法部分。大綱並沒有太大的變化,但是三大本教材中憲法的改動較多,文字也是做了全面的修訂。通過做歷年真題,我們都清楚,歷年憲法試題中,除了對一些重要的法律規範予以重點的、反覆的考察外,憲法基本理論的考查也是越來越受到命題者的重視,有些試題甚至就是考察的三大本教材中的原話。所以,諸位考生應對三大本教材中憲法基本理論部分的內容給予足夠的重視。

5、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部分。教材根據最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和《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對相應內容作了全面修訂。根據新增法規必考的規律,諸位考生應對新增的《律師執業行為規範》予以重視。

二、對2016司法考試理論法學命題的趨向預測:

1.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可以說,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考查是近幾年來司法考試考查的重中之重,每年在卷一和卷四的'考查分值都在25分,包括5道單選及一道簡答或分析題。尤其是去年2011年大綱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部分的考查明確提出了要對這一部分內容在卷二和卷三中也要作重點考查,這在2011年司考試題中已經有了明確的體現。所以,我認為,對於這一部分需要大量記憶的內容,沒有比多花點時間,多下點功夫更好的複習方法了,當然,鑑於周同志已經連續兩年出現在卷四第一題中,大家也可以在日常多留意一下週書記所出席的重要活動和發表的重要講話,為應對考試準備一些素材。

2.法理學部分。歷年法理學試題的考查始終遵循著“重者恆重”的規律。從歷年考題來看,法理學部分中法的本體及法的執行兩部分內容是歷年考查的重點,尤其是像法的價值、法律規則、法律推理、法律解釋等等考點更是每年的必考內容。在今年政法英傑的課堂上仍舊會把法理學中的重要知識點做詳細的講、練、評,讓大家在理解的基礎上充分掌握這些知識點。

3.憲法部分。如剛才所講,因為今年對三大本教材中憲法部分的修改和調整幅度比較大,大家在今年複習憲法的時候除了要關注憲法及一些重要的憲法性法律的重點法條外,對三大本教材憲法部分的內容,尤其是第一章憲法基本理論的內容要重視起來。

4.法制史部分。法制史近幾年的考查一直穩定在10分。一般是中國法制史部分考查7分,也就是考查3道單選和1道多選;外國法制史考查1道單選和1道多選。近幾年命題趨勢上來看,對於中國法制史和外國法制史綜合考查的題目在連續出現,所以各位考生在複習的時候,應注意知識點之間的聯絡,要學會融會貫通。

當然,針對法制史今年新增的“大理院”和“法部”的知識點,大家一定要結合著我上面提到的相聯絡的知識點予以重點掌握,不出意外,今年司考試題中對此知識點肯定會予以考查。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在10年司考大綱中,法制史曾經新增過“故殺與謀殺”知識點,這一知識點在10年和11年的考試中連續兩年都有直接的考查。

5.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部分。這一部分近幾年的考查也非常穩定,都是10分。各位考生需要密切關注就是新修訂的《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及與《刑事訴訟法》修訂相關的內容,此外還要注意對這部分的一些重要法規的複習,如《法官法》、《法院組織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等等。

最後,祝願考生們順利通過,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