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將於11月21日公佈。
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
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
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
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
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成績公佈、查詢與核查】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於11月21日公佈。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中國普法網(http://)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查詢本人成績;登入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列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佈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考試承辦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範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並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