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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駕照考試規定:新疆收費標準調至34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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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將執行新的收費標準。其中,小型汽車(C1、C2)初次培訓服務收費標準為:一類駕校3560元/人、二類駕校3420元/人、三類駕校3280元/人。

2015新駕照考試規定:新疆收費標準調至3420元/人

4月29日,自治區發改委下發《關於我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服務收費標準及完善相關收費政策的通知》,確定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依法取得經營許可等資質後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包括報名費、安全資訊服務系統IC卡、理論課時費、實際操作課時費的收費標準。

通知中確定了機動車駕駛員初次參加培訓服務收費標準,機動車駕駛員增駕培訓服務收費標準,機動車駕駛員初次培訓服務退費標準。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可根據學員自願提出的'附加學車方式(包括教學內容、教學形式)等要求,開展“一對一”的特殊教學活動。學員須自願提出申請並簽訂駕駛培訓書面協議,其培訓服務收費標準可由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在新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100%幅度內與學員協商。

昨日,記者聯絡到烏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得知他們已經接到此檔案,將盡快將檔案內容傳達給各駕校。

目前,烏市共有63家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其中,大部分為二類駕校,一類駕校僅有2家。據瞭解,1997年全疆小型汽車(C1、C2)培訓費標準為2400元/人,2007年進行修改,但小車價格沒變,只修改了大車和貨車。

新疆通達駕校為二類駕校,該校校長王小萍說,目前駕校的投入很大,很多駕校都在虧本經營。價格上調了,很多學員就會猶豫不去報名學習,學員減少了,一些小駕校賺不上錢,有可能偷偷降低價格,就會出現一場“價格戰”。

對“價格戰”的擔憂,烏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駕培維修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有駕校降低價格屬於惡意競爭行為,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據瞭解,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在收費場所醒目位置以價目表、標價牌等形式將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進行公示公告。

新的收費標準執行後,對已預交培訓費的學員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標準”的規定辦理。

駕校不得收取補訓費

通知規定,學員在規定的培訓考試周期內,未完成相應的培訓學時,需要繼續培訓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不得收取補訓費;學員在規定的培訓考試周期內,已完成規定的培訓學時,自願要求繼續增加培訓學時的,培訓機構可按複訓科目相對應的培訓學時、收費標準收取補訓費。學員中途要求退學的,培訓機構可依據安全資訊服務系統IC卡培訓時間記錄情況,按剩餘學時和相對應科目的收費標準退還培訓費用。

通知將“場地適應性訓練費”統一更名為“機動車訓練場地租用費”。機動車訓練場地租用費是指具備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資質的機構,向未設有訓練場地的駕培機構提供訓練場地收取的費用。該項費用已包括在學員交納的培訓費中,不得向學員另行收取。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可代相關部門或單位收取“體檢費、考試費、駕駛員證照工本費、安全資訊服務系統IC卡遺失補卡費”,具體收費標準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