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代理教師招聘計劃(見附件)
二、教師招聘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儀態端正、身體健康、人格健全。
2.熱愛教學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水平,能勝任招聘崗位工作職責要求。
3.年齡不超過28週歲(即1988年1月1日後出生)。
4.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且本、碩階段均為211或985院校全日制畢業,其中音樂和美術類專業本科畢業院校可為專業類院校。
5.境外院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為國內211、985院校全日制畢業,其中音樂和美術類專業畢業院校可為專業類院校;碩研畢業院校必須為教育部認可境外高校。
6.以上所指本科均不含三類本科畢業。
三、考察方式
考察由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兩個環節組成。筆試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筆試為閉卷測試,時間120分鐘;專業技能測試由二級學院組織實施,分為教學技能測試和科研素質評估兩部分。
四、相關待遇
(一)經考察錄用人員,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不進入學校事業編制;錄用人員人事檔案和人事關係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二)基本工資比照學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標準發放。其餘福利待遇根據學校有關人事代理人員聘用與管理規定執行。
五、應聘要求:
1.應聘者需填寫《2016年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附表2),填寫完畢後,連同個人簡歷(電子版)發往電子郵箱。
2.應聘者電子簡歷中需包含以下證書的掃描件:
(1)身份證;
(2)本科畢業證書、學生證書;
(3)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CET等級證書;
(5)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電子簡歷投遞格式:WORD文件、PDF文件或RAR壓縮包;郵件名稱請使用“學歷+姓名+專業+畢業院校”的格式。
4.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簡歷一經接收,恕不退還。
5.凡材料不全者、不按要求投遞者、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
6.簡歷投遞截止時間:2016年7月31日。
六、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陝西省咸陽市文林路 咸陽師範學院人事處
郵編:712000
聯絡人:王老師 電話:029-33720576
學校主頁:
原標題:咸陽師範學院2016年人事代理教師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