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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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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省2017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實施工作,根據《安徽省級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鄉村教師支援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皖政辦〔2015〕62號)和《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於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實施意見》(皖教師〔2016〕7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安徽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公告

  一、招生計劃

2017年我省計劃定向培養2500名鄉村國小全科型教師,其中國中起點專科層次國小教育專業2200名、高中起點本科層次國小教育專業300名。具體培養學校分縣(市、區)招生計劃見附件1。

  二、錄取程式

(一)填報志願。在大學聯考、會考成績公佈前後,各市、縣(區)教育部門和各培養院校要加大宣傳力度,深入宣傳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政策規定,讓廣大大學聯考、會考考生和家長知曉政策。本著考生自願的原則,組織和指導好初審合格的大學聯考、會考考生填報志願,其中,大學聯考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26日8:00-27日17:00,考生只可填報一所院校志願及一個與自己戶籍地對應的`專業志願。填報地點設在各大學聯考志願填報點;會考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30日-7月21日(由各市根據計劃公佈時間,在此時間段內自行確定具體時間),志願填報和確認地點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並公佈。

(二)組織面試。面試工作由生源地縣級教育部門會同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和培養院校共同組織。

1.釋出面試公告。各生源地縣級教育部門釋出面試公告,公佈面試物件(符合報考物件及條件、已經填報省內定向培養志願)、面試時間、面試地點、面試內容(語言表達、思維品質和職業認同)等要求。其中,大學聯考考生面試公告在6月29日12時前釋出,會考考生面試公告在各市規定的會考填報志願結束後2日內釋出。

2.組織面試工作。各生源地縣級教育部門牽頭組織,建立健全面試製度,組織面試工作。審查面試資格,根據考生面試表現,評定考生面試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試結果。各生源地縣級教育部門及時向社會公佈面試結果,主動接受公眾監督。

(三)簽訂協議。簽訂協議工作由生源地縣級教育部門會同人社、編制、財政部門組織,培養院校協同參與。

1.確定建議名單。面試結果公示無異議後,生源地縣級教育部門會同人社、編制、財政部門,在面試合格且持有本縣戶籍的大學聯考(會考)考生中,根據本縣大學聯考(會考)招生來源計劃數,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願錄取規則,按照大學聯考(會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擬定本縣簽訂協議建議名單。如有確定為簽訂協議考生中因個人自動放棄等原因,其缺額按照上述辦法進行遞補。擬定建議名單報市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稽核。

2.組織簽訂協議。經市教育、人社、編制、財政部門稽核同意,各生源地縣級教育部門公佈2017年已確定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和統一簽訂時間、地點,組織考生與縣(市、區)政府簽訂《安徽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協議書》(簡稱《協議書》,一式4份)。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週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定向培養錄取資格。

(四)招生錄取。2016年起,會考錄取增設提前批次,各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健全提前批次錄取制度,開發與之相匹配的招生與管理系統。實施事權不變的原則,高中起點本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大學聯考錄取程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國中起點專科層次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市負責,培養院校依據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按照會考錄取程式在提前批次辦理錄取手續,錄取結果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

  三、有關要求

嚴格按規定政策、程式、標準和時間要求,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程式規範、結果公正、陽光透明。對未按照規定政策、程式、標準要求,弄虛作假、違規招生的,堅決取消定向培養資格,並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政策諮詢電話:

0551-62822080(省教育廳師資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