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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瀘州市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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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教育局2015年春季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公告

2015年瀘州市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四川省2015年春季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安排,現就我市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範圍

瀘州市行政區域內符合條件且願意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中國公民。

 二、教師資格的申請和必備的材料

1、我市2015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於4月1日開始網上報名。(網上報名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具體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見附件1)

2、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寫並簽名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在網報系統中用A4紙雙面列印);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一式一份(確認通過後由確認點統一組織體檢);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

(6)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檔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檔案所在的工作單位對本人的思想品德鑑定表一式二份;

(7)近期兩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張;

(8)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的`人員,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課程考試成績單或成績證明覆印件一式一份;

(9)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的人員,應提交教育教學實習鑑定表影印件一式一份;

(10)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的人員應提交自考辦出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式一份(國中:教育學B、教育心理學B,高中、中職:教育學A 、教育心理學A);

(11)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應提交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教師資格的認定許可權及程式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許可權

1、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幼兒教師、國小教師、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申請認定高階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申請並審查確認材料,報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2、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高階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3、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高校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的認定程式

1、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報名(網址:),並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

2、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初步審查確認。

3、申請人蔘加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點)統一組織的體檢。

4、需要測試人員參加相應的認定機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面試、試講、答辯等)。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領導組進行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於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並通知申請人。

四、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相關事宜及有關檔案資料可在四川教育網教師資格認定欄目查詢(網址:)。

 五、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地點、聯絡方式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查確認,由具有認定許可權的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2、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諮詢電話:

江陽區教育局諮詢電話:3123593

龍馬潭區教育局諮詢電話: 2522061

納溪區教育局諮詢電話:4282240

瀘縣教育局諮詢電話:8190144

合江縣教育局諮詢電話:5269908

敘永縣教育局諮詢電話:6222240

古藺縣教育局諮詢電話:7204706

瀘州市教育局諮詢電話:3118807 3193863

附件1:2015年春季認定教師資格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

內容

時 間

地 點

需提交材料

網上報名

4月1日—10日

中國教師資格網

網址:

詳見本公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需提交基本材料要求

現場確認

4月11日—20日

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

體 檢

4月21日—5月10日

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確認點)安排到指定醫院

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確認點)要求提交

能力測試

5月10日—30日

認定機構通知

按認定機構要求提交

證書發放

6月10日—7月10日

戶籍所在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確認點)

需攜帶本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