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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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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全面改革後,國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由國家統一命題,統一制定考試大綱,面向物件也不再侷限於非師範生,所有要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都需要通過考試才可以(包括師範生)。下面一起來看看它的考試科目:

2017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
省份考試科目
北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上海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等學科。
遼寧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中學),教育學(國小)、教育心理學(國小)
山西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
湖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山東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廣東教育學、心理學
甘肅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四川本科(A類):教育學A和教育心理學A;專科(B類):教育學B和教育心理學B
福建教育學、心理學
廣西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等學科。
陝西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
河南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
高階中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國小教師資格:國小教育學、國小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教育概論、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河北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等學科。
青海教育學、心理學
雲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安徽教育學(一)(課程程式碼:00429)、心理學(課程程式碼:00031)
江蘇教育學、心理學
內蒙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吉林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江西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海南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等學科。
重慶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學科專業素質和綜合實踐能力
貴州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寧夏(00442)教育學(二)、(10487)心理學(二)
天津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學能力考試
湖北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等學科。
浙江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資訊科技等學科。
新疆教育學、心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