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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導遊證報考條件

導遊證 閱讀(3.03W)

廣西省年導遊證考試公告暫未公佈,為了幫助年準備報考導遊證的同學們瞭解考試,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廣西省年導遊證報考條件及2016年導遊證考試公告全文如下:

廣西導遊證報考條件

  廣西省2016年導遊證考試公告

  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階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式

考生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地址為:(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首頁→重點專項→旅遊人才→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考省份入口→廣西)。報名分為網上報名、資格稽核和交費三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當於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期間登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考生註冊資訊並上傳有關資料。註冊成功後,在報考介面選單欄,請考生點選“我要報考”按鈕,在“開考省份”的下拉選項中選擇“廣西”。

筆試開考城市,全區設有南寧、桂林(含桂林旅遊學院)、河池3個考點,請考生就近選擇。

現場考試開考城市,全區設有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個考點,建議考生按就近原則進行選擇。

現場考試

開考城市 以下建議僅供考生參考

南寧 建議南寧、百色、崇左考生報考該考點。

柳州 建議柳州、來賓、河池考生報考該考點。

桂林 建議桂林、賀州考生報考該考點。

梧州 建議梧州、貴港、玉林考生報考該考點。

北海 建議北海、防城港、欽州考生報考該考點。

  (二)資格稽核

完成網上報名後,需要考生進一步完善個人資訊,按系統要求上傳本人照片,如照片與本人不符將無法通過現場稽核。考生可以在2016年8月30日至9月20日(工作日)到所在地的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資格稽核(詳細見以下表格)。現場資格稽核時,考生應提交報名資訊確認表、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和健康證明。

南寧 廣西旅遊人才培訓中心 0771-2625616

柳州 柳州市旅遊發展委法規科 0772-2812508

桂林 桂林市旅遊發展委人事科 0773-2829112

梧州 梧州市旅遊發展委監督管理科 0774-6021687

北海 北海市導遊管理服務中心 0779-3063798

防城港 防城港市旅遊人才培訓中心 0770-6106815

欽州 欽州市旅遊培訓管理與資訊服務中心 0777-5612301

貴港 貴港市旅遊發展委市場科 0775-4560510

玉林 玉林市旅遊發展委

監督管理與公共服務科 0775-2817339

百色 百色市旅遊發展委監督管理科 0776-2939509

賀州 賀州市旅遊發展委綜合協調科 0774-5123191

河池 河池市旅遊發展委政策法規監督科 0778-2286665

來賓 來賓市旅遊發展委綜合管理科 0772-4266315

崇左 崇左市旅遊發展委監管科 0771-7968107

請考生在現場稽核前再次仔細核對所填的個人資訊,現場資格稽核完成後,考生相關資訊不能變更。現場資格稽核未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現場資格稽核須提供的材料如下:

A.廣西壯族自治區導遊人員報名資訊確認表(在網上報名系統下載並列印);

B.身份證影印件1份並提供原件核驗:

C.學歷證書影印件1份並提供原件核驗;

D.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考生最近一年內的健康證明覆印件並提供原件核驗(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健康證明);

E.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白底照片,在照片背面註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並用信封裝好);

F.加試考生只需提供A、B、E項材料和《導遊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1份(導遊資格證在2012年及之前考試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導遊IC卡原件及影印件)。

  (三)交費

現場資格稽核合格的考生,可以通過登入報名系統,點選選單欄的“我要支付”進行交費操作。交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1日24:00。交費完成後,報名費不予退還。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2016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廣西考區各類考生收費情況如下:

1、新考類

報名考試費為245元/人。

2、加試類

已經獲得中文導遊資格證,加試外語語種的考生報名考試費為65元/人。

  三、准考證列印

考生自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以通過登入報名系統點選選單欄的“准考證列印”,下載列印准考證。資格稽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列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

  四、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政策法規、導遊業務、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廣西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

現場考試科目為:

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其中科目四佔比不少於50%),考試時間為90分鐘。

科目五中文類(含粵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15分鐘,外語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25分鐘。

科目五考試具體流程詳見《廣西現場導遊》教材。

考試大綱:2016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考生可訪問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考試大綱,下載地址為:_l

  五、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2016年11月5日

科目一、科目二 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10:30-12:00

科目五 2016年11月7日-12月4日

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六、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筆試機考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評分由現場考試評委完成。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2016年12月30日12:00時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複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釋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出複核申請,核查後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結果複核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考試合格人員名單經國家旅遊局備案核准後,頒發《導遊員資格證書》,領證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考試,按《關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旅遊中等職業學校導遊專業年畢業生可以報考,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資格證書”。

(三)已經獲得中文導遊資格,加試外語語種的考生,只考科目五。

(四)國家旅遊局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在網上報名系統首頁和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釋出有關考試和工作資訊,考生獲取有關資訊的路徑為:網上報名系統首頁和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首頁→辦事大廳→辦事指南→行政審批流程→導遊人員從業資格核准。

  十、資訊釋出及諮詢

此次考試相關通知將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旅遊發展委員會政務網()和廣西旅遊人才培訓中心網站()釋出,請廣大考生登陸上述網站了解考試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