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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藏導遊證報考條件

導遊證 閱讀(2.08W)

2017年西藏導遊證報考條件暫未公佈,大家可以參考2016年全國中、高階導遊員等級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2017年西藏導遊證報考條件

  (一)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具有高階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

4.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中級導遊員等級考試

1.學歷要求:初級導遊報考同語種中級導遊和初級外語導遊報考中級中文(普通話)導遊的,學歷不限;初級中文(普通話)導遊和中級中文(普通話)導遊報考中級外語導遊的,需具備所報考語種大專以上學歷。

2.職業經歷:取得導遊員資格證書滿3年,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取得導遊員資格證書滿2年,並且在報考前3年內(截止到2016年6月1日,下同)實際帶團不少於90個工作日,帶團工作期間表現出良好的職業道德。

3.業績表現:報考前3年內,一次性扣分達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內扣分累計達10分的'導遊員,不得參加當年的中級導遊員等級考試。

  (三)高階導遊員等級考試

1.學歷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旅遊類、外語類大專學歷。

2.職業經歷:取得中級導遊員證書滿3年,並且在報考前3年內以中級導遊員身份實際帶團不少於90個工作日。

3.業績表現:報考前3年內,一次性扣分達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內扣分累計達6分的導遊員,不得參加當年的高階導遊員等級考試。

  考試與考務

  (一)考試方式

全國中、高階導遊員等級考試採取全國統一命題,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大綱將由全國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通過國家旅遊局官方的網站() 釋出。

  (二)考試科目

全國中級導遊員等級考試分中文(普通話)和外語考試。中文(普通話)導遊員考試科目為“導遊知識專題”(包括基礎知識和文化專題兩部分)和“漢語言文學知識”(包括基礎知識和旅遊文學知識兩部分)。外語導遊員考試科目為“導遊知識專題” (包括基礎知識和文化專題兩部分)和“外語”。各類別考生考試科目均為兩科。

全國高階導遊員等級考試分中文(普通話)、英語兩個語種。中文(普通話)導遊員考試科目為“導遊綜合知識”和“導遊能力測試”,以中文命題,並以中文作答。英語導遊員考試科目為“導遊綜合知識”和“導遊能力測試”,以英語命題,並以英語作答。各類別考生考試科目均為兩科。

  (三)考試時間

中級

11月13日

9:00-11:00

導遊知識專題

14:00-16:00

漢語言文學知識/外語

高階

11月13日

9:00-11:00

導遊綜合知識

14:00-16:30

導遊能力測試

  (四)評卷

評卷工作由全國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考試結束次日,各省級導考辦須將所有按要求裝訂好的考卷通過機要發至全國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五)公佈考試結果、發證

全國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於2017年1月29日委託各省級導考辦對外發布考試結果。兩門考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的考生被認定通過。未通過考試的考生,單科合格成績不予保留,也不予補考。

對通過的考生由全國導遊人員等級考核評定委員會委託各省級導考辦發放“中級導遊員證書”和“高階導遊員證書”。

  (六)考務工作

省級導考辦負責組織報名、考場設定、組織實施考試等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並要按照《2016年全國中、高階導遊員等級考試准考證》(樣式)(附件4)和《全國中、高階導遊員等級考試准考證編號規則》(附件5)的要求製作准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