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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燈光照明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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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為了更加典型地創造環境,使其符合塑造環境要求,用人造光源創造一種環境氣氛感,並把這種氣氛感富於感染力,通過各種媒介表現給人。同時還可以利用有依據的多向光源,完美地創造設計所要求達到的效果。

室內設計燈光照明的分類

  按燈具的散光方式,照明燈分為以下五大類:

一、 直接照明:光源的全部或90%以上直接投射到被照物體上。特點是亮度大,給人以明亮、緊湊的感覺。

二、 半直接照明:光源的.60%—90%直接投射到被照物體上,其中10%—40%經反射後再投射到被物體上。它的亮度仍然較大,但比直接照明柔和。

三、 間接照明:光源到被照物體上。光量弱,光線柔和,無眩光和明顯陰影,具有安祥、平和的氣氛。

四、 半間接照明:光源60%以上的光經過反射後照到被照物體上,只有少量光直接射向被照物體。

五、 漫射照明:利用半透明磨砂玻璃罩、***白罩或特製的格柵,使光線形成多方向的漫射,其光線柔和,有很好的藝術效果,適用於起居室、會議室和一些大的廳、堂照明。

  燈光服務客廳之二

服務即是運用燈光語言藝術,對極具代表PPP的固態實物的描述和該畫。

現代客廳的視覺物件大到空間,小到博古架上高品位、特能表現主人身份與素質的古現飾物。就服務物件而言,找準選定物件是至關重要的。誠然如果滿室全是欲觀察物件,再如果指定物件錯位,那就是等同於沒有物件。給人以五花八門,大雜燴之感,服務便將成為空話。民間素有“亮堂和暗室”之說,君不知此間深涵照明藝術中的“相對論”。眾所周知,只因堂比室大方有所謂堂室之別,如果拋棄“亮”與“暗”,那還有誰敢肯定堂一定大於室呢?這大概就是光服務了可能小於室的堂的緣故。舞臺人物的造型,佈景的光環境藝術運用是令人叫絕的。投光灑的光環與背景的低亮度(甚至是黑暗)的強弱對比,把導演推出的“物件”無言地寫上了中心、主人公、重要人物等。設想這些若不是在舞臺,而是發生在客廳的古懂、飾物、傢俱?若不是劇中的佈景,而是珍貴的壁掛字畫?所有這一切將做何解釋!

古懂、飾物、傢俱點綴了客廳,而燈光給客廳的這些物件增添了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