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檔案安排,現將2017年度一級建造師等三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附表所列的有關檔案執行。
二、報名方式
採取網路報名方式,網址:,有關事宜可通過上述網址查詢,具體安排詳見附表。
三、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國家和我市的規定執行。
請各單位接此通知後及時將有關要求通知報考人員,並認真做好報名組織和資格審查工作。
2017年度一級建造師等三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安排表
專業名稱 | 考試日期 | 報考條件 | 報名時間 |
一級建造師 | 9月16—17日 | 見津人專〔2003〕1號 及津人專〔2004〕9號 | 6月20日— 6月29日 |
註冊測繪師 | 9月16—17日 | 見津人專〔2007〕21號 | 6月20日— 6月29日 |
註冊裝置監理師 | 9月23—24日 | 見津人專〔2003〕81號 | 6月26日— 7月5日 |
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
註冊裝置監理師適用於在建設專案中對重要裝置(指國家大中型基本建設專案、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專案等所需的.用於滿足工業生產工藝流程、形成生產能力的成套裝置、重要單元裝置,以及國家重點資訊系統的重要硬體及支援其執行的配套軟體)形成過程中的質量、進度等環節工作進行控制、見證、檢驗和稽核的裝置監理中介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
1、報考條件
根據市人事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津人專〔2003〕81號)檔案,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為: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裝置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2、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並於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階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裝置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裝置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裝置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3、考試科目
註冊裝置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設《裝置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裝置監理合同管理》、《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裝置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4個科目。
4、考試成績有效期限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