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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師(規劃實務)案例分析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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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師(規劃實務)案例分析試題

某沿海地級市20世紀90年代初期,根據自身發展需要,準備在城市東部建設中心區,主要目的是疏解舊城區人口、商業和行政辦公的壓力,用以發展城市新的商務中心、金融服務中心、大型會展文化中心和部分市級行政辦公機構。當時,該城市東部正處於城市主要發展地區,面積約3平方公里,面對內海灣,與原有舊城既有一段距離,又有比較方便的交通聯絡,是該市中心區建設理想的選址地點。市政府隨後組織編制中心區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開始對外招商,準備大幹一場。但是沒有想到,隨著國家治理經濟過熱和1997――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不少原準備開發的投資方,由於資金的限制,加上大環境的需求不足,紛紛撤資或停工等待,中心區只建成了一個會展中心、一個圖書館和一箇中心廣場。市政府為了繼續推動該地區的開發,匆忙修改規劃,將原來準備建設商務中心的大片土地改為居住用地,重新招商,開發房地產,陸續在中心區的周邊建起了三個住宅小區。但是,2000年以後,隨著經濟形勢的逐漸好轉,全市性的商務辦公和金融服務的需求又重新上升,申請建設的專案增加不少,可是這些好專案苦於找不到合適的選址,原中心區的土地已經有相當部分被轉變為居住用地。該市政府開始著急了,一方面,原中心區實際上只建成一半,城市中心職能遠遠沒有發揮出來,幾乎沒有剩餘的土地;另一方面,新的建設專案又沒有地方建設。政府希望有關規劃部門能夠重新確定一箇中心區的位置,以解決城市的燃眉之急。

  評析

這個例子說明兩個問題。第一,一個城市的土地資源是有限的,並不是無限可以任意擴大,城市主要功能區的選址有時往往是惟一的,或者至少是非常有限的,特別是像中心區這樣重要片區的選址,它既是城市的心臟部位,是城市行政、商業、商務、文化的重要設施所在地,又是城市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景觀區,一般專案不應該允許在中心區建設。第二,政府應處理好一個城市發展的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關係,城市中心區的建設不是1-2年就可以完成的,應該認真規劃,逐步建設,任何操之過急的行動很有可能給城市帶來長久的不利影響。城市建設是百年大計,只顧眼前利益,不顧城市建設的規律,最終只能為城市帶來不良的後果。

  21居住區道路規劃佈置的基本要求(城市規劃原理431頁)

(1) 居住區內部道路主要為本居住區服務

(2) 道路走向要便於職工上下班,儘量減少反向交通

(3) 應充分利用和結合地形,如儘可能結合自然分水線和匯水線,以利雨水排除

(4) 在進行舊居住區改造時,應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和工程設施

(5) 車行道一般應通至住宅建築的入口處,建築物外牆面與人行道邊緣的距離應不小於1.5,與車行道邊緣的距離不小於3米。

(6) 盡端式道路長度不宜超過120米,在盡端處應能便於車回

(7) 如車道寬度為單車道時,則每隔150米左右應設定車輛互讓處

(8) 道路寬度應考慮工程管線的合理敷設

(9) 道路的線型、斷面等應與整個居住區規劃結構和建築群體的佈置有機的結合

(10) 應考慮為殘疾人設計無障礙通道

  22居住區綠地規劃佈置的基本要求(城市規劃原理447頁)

(1) 根據居住區的功能組織和居民對綠地的使用要求採取集中於分散,重點與一般及點、線、面相結合的原則,以形成完整統一的居住區綠地系統,並與城市總的綠地系統相協調

(2) 儘可能利用劣地,坡地,窪地進行綠化,以節約用地。對建設用地中原有的綠化、湖河水面等自然條件要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