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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師考試學習經驗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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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英文譯稱Certified Safety Engineer,簡稱CSE。生產經營單位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等崗位及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註冊安全工程師。

安全工程師考試學習經驗總結

1、第一遍:全面、仔細看書,邊看書邊做筆記;

2、第二遍:結合書的目錄和自己的讀書筆記,寫出每科的`內容結構及應掌握的重點內容;

3、第三遍:看到自己所編寫的結構或綱要,儘量回憶所需要掌握的內容,越詳細越好,遇到不清楚的地方,趕快找出在書本中的位置。

4、適當做點習題,對自己做錯的、或不熟悉的習題做好標誌(如有可能,儘量找到標準答案),在考前抽出時間予以複習。

5、關於《事故案例調查與分析》應把握住如下幾個重點:

1)知道危險、有害因素的分類方法;

2)知道如何從作業活動中辨識出危險、有害因素,特別是會正確描述之;

3)關於危險、有害因素的控制措施要與事故整改、預防對策結合起來考慮,既要了解控制措施的原則、順序,又要結合具體案例的實際情況來敘述其對策或預防措施;

4)清楚《安全生產法》等重要法律、法規中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規定;

5)熟悉《應急預案》的分類、結構及基本內容;

6)熟悉《應急預案》的編制程式,特別是熟悉進行危險與應急能力分析的內容;

7)熟悉《應急預案》培訓的層次、培訓內容及演練的有關內容。

6、熟悉如何組成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的職責、調查程式或調查基本內容?

7、熟悉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具體分類以及他們與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的關係?

8、熟悉在那些情形下要負直接責任、領導責任?

9、熟悉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驟?

10、事故經濟損失分析要搞清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的各自內容?

11、有關法律、法規中關於事故調查與處理的規定要熟悉?

12、事故責任的追究不僅要求熟悉《安全生產法》、302號令、《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而且要知道事故責任主體,即安全生產監督機關及工作人員、政府機關及工作人員,生產經營單位(法人、主要安全管理人員、一般安全管理人員、一般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中介組織機構及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