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職業>安全工程師>

江蘇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安全工程師 閱讀(1.11W)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7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江蘇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組織分工

(一)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終審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定

考試時間定於10月28日、29日兩天。請各地嚴格按照《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市均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准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定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4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餘3科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於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臺居民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全科(4科)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階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五)報考條件中對中專以上學歷層次專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的稽核,可參照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和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附件4)執行。

  六、報名工作

(一)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請各地在當地報名網站做好全國統一報名服務平臺的網址連結工作。

(二)我省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於7月28日-8月10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14日。本次考試報名採取先稽核後繳費的組織方式,請各地合理安排現場資格稽核時間,為資格稽核通過人員留有一定的繳費時間。

(三)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資訊,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資訊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資訊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暫停考試年份(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5年和2014年報考人員檔案資訊。

(四)凡新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並按規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

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的新報考人員應將有關報名材料於8月7日-1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送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接受資格審查,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花園路9號709室,聯絡電話:(025)85411863、85411655。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2.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影印件;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高階技術資格證書及影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影印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後,在稽核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時,應將“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的內容,作為報考須知事項,並在准考證上載明。

(六)對於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中包含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資訊,經網上支付成功後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七)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市和省直報名點都應認真稽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影印件,稽核人必須在確認稽核無誤後簽名並加蓋稽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籤名和加蓋稽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八)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會同安監局認真進行資格初審,並於8月16日前將本地區所有報考人員的資訊和報名彙總名冊、初審合格的新報考人員的報名表以及有關材料按報考級別分類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安監局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八)10月20日- 26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七、考試大綱及教材徵訂

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版)》的要求執行,對於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請參見《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附件5)。有關考試大綱與輔導教材的徵訂工作由江蘇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負責,聯絡電話:(025)85411863、85411655;郵編: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花園路9號709室。報考人員也可登陸網址查詢具體徵訂事宜。

  八、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5〕18號、蘇財綜〔2005〕1號)檔案規定,2017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的報考者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請憑準考證到江蘇省省級機關管理幹部學院領取,具體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號,聯絡電話:(025)83226499.

  九、其他事項

(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於考前一週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諮詢,請登入“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服務指南”查詢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