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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學聯考繼續實行全國統考:試題按絕密管理

大學聯考 閲讀(2.7W)

教育部近日印發《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就今年大學聯考做出具體部署。《規定》明確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全國統考(包含“分省命題”的統一考試),全國統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河南大學聯考繼續實行全國統考:試題按絕密管理

全國統考的科目和考試時間將由教育部公佈,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考試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考試時間安排一致,考試時間安排應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佈。

據瞭解,2016年大學聯考除了5個自治區,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湖南獨立命題以外,其他25個省份大學聯考都使用新課標全國卷。

為確保考場安全,《規定》明確試卷整理、保管、分發場所須安裝2個以上攝像頭,進行全程全方位、無死角監控錄像。

考試期間,各級教育考試機構須安排專人晝夜值班,遇有失密、泄密、大面積舞弊或其他重大突發事件,須立即報告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教育部考試中心並轉報教育部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如因試卷、考生答卷丟失、被竊或其他原因造成試題失密、泄密及考生答卷損毀的,相關教育考試機構須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擴散,並立即報告教育部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和省(區、市)保密局。查清失密、泄密、損毀範圍後,考前應在確定的範圍內立即停止考試,考後由教育部宣佈在確定範圍內的該次考試無效,經教育部批准後,啟用副題重新進行考試。

閲卷結束後,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應以適當方式向考生通知考試成績。對於有爭議的成績,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應制訂考生成績複核辦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績複核服務。掃描後的答卷保存期為考試成績發佈後6個月。答卷掃描圖像、評卷信息(含評卷過程數據)、考生成績等保存期為考試成績發佈後3年。

  官方發佈:2016年河南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大學聯考這場無聲的戰爭中,1分之差往往能超越千人,因此大學聯考加分更加倍受關注。快來看看今年的加分政策吧。

  一、取消和調整

按照《意見》的'規定,結合河南省實際,經河南省政府研究同意,從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第1至5項大學聯考加分項目,已經獲得的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蹟、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使用。

1、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相關考生可選擇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或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考試招生,或其他體育學類專業招生。

2、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3、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和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科研特長和創新潛質可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優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4、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

5、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加分項目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的考生,不再具備大學聯考加分資格。對有突出事蹟的考生,按照有關程序,高校可破格錄取或單獨考試錄取。

6、從2016年3月1日起,取消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考生加分項目

2012年12月31日之前遷至移民安置區的上述移民考生大學聯考加分分值不變。

7、從2016年3月1日起,取消入選河南省“百人計劃”的海外留學高層次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大學聯考加分項目

該項目取消後,符合此條件的考生大學聯考加分,參照本方案“保留部分大學聯考加分項目”之第4項執行。

  二、保留的大學聯考加分

保留的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如下: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20分。

3、自主就業退役士兵,10分。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考生,10分。

5、少數民族考生,5分。

河南省民委、河南省外僑辦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程序,按照《意見》的要求,及時協調做好相應加分項目使用範圍的調整和規範工作。

具有多項大學聯考加分者,取其一項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