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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校工作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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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佈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國小學校工作例會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教研組工作彙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並做好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每兩週一次,一般為雙週週四下午3: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後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佈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人員

3、學校教學研究室人員(各學科教研組組長)。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於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

須全部與會,並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國小學校工作例會制度 [篇2]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佈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任課教師工作彙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並寫出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的固定時間為週五下午4: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後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佈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相關人員

3、各教研組組長、組員。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於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須全部與會,並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國小學校工作例會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行政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發揚民主、羣策羣力,實現學校行政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會制:

1、行政例會由校長或其指定的主任召集,校委會全體人員參加;

2、行政例會由行政辦公室負責作好會議記錄。對重大決策須寫出專門的會議記錄,送達相關領導及部門,以促進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二、任務:

1、學習傳達上級有關重要批示、文件、會議精神,部署和安排全局性的中心工作;

2、聽取各部門工作彙報,總結前階段工作落實情況,收集整理各項工作的相關資料;

3、通報各部門當週工作計劃、安排階段性的相關工作及工作重點,制訂各項工作的部署和執行預案;

4、研究解決學校工作運行期間出現的各類問題。

三、要求:

1、嚴肅會議紀律,嚴格執行會議考勤制度。與會人員應按時到會,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召集人或行政辦公室請假。行政辦公室對每次會議的到會情況作出明細記載並按學校考勤規定記入當週考勤冊,同時對無故缺會者作出通報批評。

2、到會人員必須集中精神力聽會,不隨便會客或接聽、撥打電話,更不得隨意離開會場。

3、到會人員必須認真作好會議筆記,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明顯不宜公開的事項不外傳;對涉及相關保密規定的人和事不泄漏;對具體重大事項的宣佈、處理工作一律由相關負責人親自處置,其它人不得隨意以任何形式泄漏或通氣。

4、例會作出的決策和明確的內容,直接責任部門和人員必須全力認真履行;相關部門、人員必須予以全力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