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佈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範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並佈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任課教師工作彙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係,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調問題;
6、發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並寫出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的固定時間為週五下午4:30(可根據學校具體工作統籌安排進行調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於部門職責範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後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佈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調。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相關人員
3、各教研組組長、組員。
4、根據會議內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節。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於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須全部與會,並按照會議的統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