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比賽規則:網球比賽分為單打和雙打兩種形式。球員用網球拍將球擊過網,落入對方的場地上。每位球員的目的都是盡力將球打到對方的場地上去。就這樣一來一回,直到有一方將球打出界或沒接到球為止。在正式比賽前,需要確定比賽由誰先發球。整個比賽中,雙方球員輪流發球。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裏。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在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每局第一分球記為15,第二分球為30,接下來為40。每局比賽中,至少要比對手多2分球才能結束該局比賽。雙打新規則內只多一分就可以贏。
網球擊球規則發球前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裏,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球(僅能用一隻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即算完成球的發送。
發球時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打球中
(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
(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前的方格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 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發球無效
過去的規則是擦網發球作廢,重新發球,但2013年國際網聯修改了規定,擦網不再影響發球是否成功,以球擦網後的落點判斷。如果球下網或落到對角發球區外,則發球失誤;或對方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
交換髮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成為接球。以後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失分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還擊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8)發球雙失誤。
(9)擊球時人的身體觸網。
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休息時間
(1)分與分之間,撿到球后直至發出,最大間隔25秒
(2)單數局結束交換場地時可休息90秒
(3)每盤結束可休息120秒
(4)每盤的第一局結束後,交換場地時不能休息
(5)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6分,更換場地時不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