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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質量標準術語大全

藥學諮詢師 閱讀(1.34W)

藥品質量標準是藥品的純度、成分含量、組分、生物有效性、療效、毒副作用、熱原度、無菌度、物理化學性質以及雜質的綜合表現。那麼藥學藥品質量標準術語你知道多少呢?下面跟yjbys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藥品質量標準術語大全

  1.精確

試驗中供試品與試藥等“稱重”或“量取”的量,以阿拉伯數字表示,精確度根據數值的有效數位來確定。如:稱取“0.1g”係指稱取量可為0.06~0.14g;稱取“2g”,係指稱取量可為1.5~2.5g;稱取“2.0g”係指稱取量可為1.95~2.05g;稱取“2.00g”,係指稱取量可為1.995~2.005g。即遵循“4舍6入5成雙”的原則。

精密稱定:稱取重量準確至所取重量千分之一。

稱定:稱取重量應準確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

精密量取:量取體積的準確度應符合國家標準中對該體積移液管的精密度要求。

量取:用量筒或按照量取體積的有效位數選用量具。

“約”:所取量不得超過規定量±10%

  2.粉末分等

最粗粉:指能全部通過一號篩,但混有能通過三號篩不超過20%的粉末。

粗粉:指能全部通過二號篩,但混有能通過四號篩不超過40%的粉末;

中粉:指能全部通過四號篩,但混有能通過五號篩不超過60%的`粉末;

細粉:指能全部通過五號篩,並含能通過六號篩不少於95%的粉末;

最細粉:指能全部通過六號篩,並含能通過七號篩不少於95%的粉末;

極細粉:指能全部通過八號篩,並含能通過九號篩不少於95%的粉末。

  3.恆重:除另有規定外,係指供試品連續兩次乾燥或熾灼後的重量差異在0.3mg以下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