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醫學>執業藥師>

2017年淮安執業藥師報名稽核需提供社保證明

執業藥師 閱讀(1.24W)

導讀:當大家在報考的時候要進行現場的稽核工作,那麼稽核時,我們應該要注意什麼以及準備些什麼呢?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2017年淮安執業藥師報名稽核需提供社保證明,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考試網!

2017年淮安執業藥師報名稽核需提供社保證明

報名通知:淮安人事考試網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通知

現場稽核時間:2017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現場稽核地點:淮安市創業指導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大治路22號)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列印的報名表(單位意見處清楚準確填寫“該同志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年,同意報考”,並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在報名表右上角空白處工整、準確填寫本人手機號碼);

2.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正反面影印在一張紙上)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影印件(若畢業工作後自考/函授/網路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學歷的,資格稽核時需同時提供前學歷原件及影印件)

4.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應高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影印件(僅限藥學、藥劑專業高階職稱證書)

5.社保繳費記錄單(提供近三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記錄,社保中心蓋章,姓名及工作單位必須與報名表上所填資訊一致)

特別提醒:

嚴禁非藥學(中藥學)工作崗位上的'人員報考執業藥師考試,稽核現場如對考生學歷、工作單位、是否從事藥學(中藥學)工作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義的,需考生及時核補相關證明材料。考生工作單位、工作崗位如有弄虛作假的,經省社保系統比對等一經查實後,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後,在稽核中被核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考試教材

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於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別釋出了《關於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和《關於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應試人員應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和2017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

考試大綱和相關考試指南由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發行,省內各市新華書店均有出售。

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覆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的規定,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領取通用發票(即發票抬頭為考生),可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於考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號政務服務中心E區23號視窗領取,數量或金額較大的請提前電話聯絡:83888293;如需開具具體姓名或者工作單位的發票,則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號四樓人事考試中心綜合科辦理,聯絡電話83645602。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還可選擇先預留開票內容等資訊,我們稍後為您採用“郵資到付”的方式寄送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