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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護士資格證考試教材章節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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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護士資格證考試教材章節考點

 藥物療法和過敏實驗法

  一、給藥的基本知識

(一)藥物的領取和保管

1.藥物的領取

(1)病區設有藥櫃,應備有一定數目的常用藥物,由專人負責保管,根據消耗,定期到藥房領取補充。

(2)劇毒藥和麻醉藥,病區也備有固定數目,應憑醫生處方和空安瓿領取補充。

(3)病人日常口服藥,一般根據醫囑由中心藥房負責核對、配藥,病區護士負責領取,經再次核對後發藥。

2.藥物的保管

(1)藥櫃應放在通風、乾燥、光線充足但避免陽光直射處;藥櫃應由專人負責保管,並保

持整潔。

(2)各種藥品按內服、外用、注射、劇毒等分類放置,並按有效期先後順序排列,先領先用,以免失效。劇毒藥和麻醉藥,應加鎖保管,專人負責,專本登記,班班交接。

(3)藥瓶應有明顯標籤,標籤顏色應根據藥物種類進行選擇,一般內服藥用藍色邊,外用藥用紅色邊,劇毒藥用黑色邊的標籤。標籤應註明中英文藥名、劑量或濃度,要求字跡清晰,標籤完好。

(4)藥品質量應定期檢查,如發現藥品有混濁、沉澱、變色、潮解、變性、異味等現象,或超過有效期,均不能使用。

(5)根據藥物的不同性質,妥善儲存。

1)容易揮發、潮解、風化的藥物:應裝密封瓶並蓋緊。如乙醇、糖衣片、酵母片等。

2)容易氧化和遇光變質的藥物:應裝在深色密蓋瓶中,或放在有黑紙遮蓋的紙盒中,並置於陰涼處。如鹽酸腎上腺素、維生素c、氨茶鹼等。

3)易燃、易爆的.藥物:應單獨存放,並密閉置於陰涼處,同時遠離明火,以防意外。如乙醚、乙醇、環氧乙烷等。

4)易被熱破壞的藥物:應按要求冷藏在2~10℃的冰箱內,或置於陰涼乾燥處(約20℃)。如各種疫苗、抗毒血清、白蛋白、青黴素皮試液等。

5)病人個人專用的特種藥物,應註明床號、姓名,並單獨存放。

(二)藥物治療原則

1.應根據醫囑給藥護士必須嚴格遵醫囑給藥,但也不可盲目執行;對有疑問的醫囑,應確認無誤方可給藥;發現給藥錯誤,應及時報告醫生,予以處理。

2.嚴格執行查對制度

(1)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做到“三查七對”。

1)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查(查“七對”內容)。

2)七對:對床號、姓名、藥名、濃度、劑量、方法、時間。

(2)嚴格檢查藥物質量,以保證藥物不變質,並在有效期內。

3.正確實施給藥

(1)及時用藥,做到準確,即準確的藥名、給藥濃度、給藥劑量、給藥方法、給藥時間及準確的病人。

(2)藥物備好後,應及時分發使用,以避免放置過久造成藥效降低或汙染。

(3)對易引起過敏的藥物,給藥前應詢問有無過敏史,按需做藥物過敏試驗,並加強觀察。

4.密切觀察用藥後應注意觀察藥物的療效及不良反應,並做好記錄。

5作好用藥指導給藥前護士應向病人解釋,以取得合作。護士應以輕柔的動作、和藹的態度、熟練的技術,增強病人的治療信心,消除其懷疑、恐懼及痛苦心理。同時,指導病人用藥的基本知識,以提高病人正確用藥的能力。

(三)給藥的途徑給藥的途徑是根據藥物的性質、劑型、組織對藥物的吸收情況、治療需要而決定的。給藥途徑包括:口服、吸人、舌下含化、外敷、直腸給藥、注射(皮內、皮下、肌內、靜脈注射)等。

(四)給藥的次數和時間給藥的次數和時間取決於藥物的半衰期和人體的生理節奏,以維持血液中有效的血藥濃度,發揮最大藥效。臨床給藥的次數、時間和部位常用外文縮寫來描述(表1-2)。

 一、口服給藥法

口服給藥是最常用、最方便、既經濟又安全的給藥方法。

(一)方法

1.備藥

(1)操作前洗手、戴口罩,備齊用物。

(2)核對服藥本及小藥卡,元誤後按床號順序將小藥卡插入發藥盤內,放好藥杯。

(3)根據服藥本上的床號、姓名、藥名、濃度、劑量、時間,按床號順序;進行配藥。

(4)認真檢查藥物質量,根據藥物不同劑型採取相應取藥方法。一般先取固體藥,再配

液體藥。一個病人的藥配好後,再配另一病人的。

1)固體藥:用藥匙取,藥粉或含化藥應用紙包好。

2)液體藥:用量杯量取。將藥液搖勻,左手持量杯,拇指置於所需刻度,舉量杯使所需刻度與視線平行;右手持藥瓶,將標籤朝手心,緩慢倒人所需藥量,倒畢以溼紗布擦淨瓶口;將藥液倒人藥杯。同時服用幾種藥液時,應分別倒人不同藥杯。如更換藥液品種,應洗淨量杯。

3)藥液不足1m1:油劑、按滴計算的藥液:應用滴管吸取藥液。藥杯內應先倒人少量溫開

水,以免藥液附著杯壁,影響劑量準確;滴藥時應稍傾斜滴管,以保證藥量準確,l ml按15滴計算。

(5)備藥完畢,應將藥物、小藥卡、服藥本重新核對一遍。

(6)整理用物。

2.發藥

(1)洗手,發藥前由兩人再根據服藥本重新核對一遍,無誤後方可發藥。。 .

(2)按規定時間,備好溫開水,攜帶發藥車、服藥本進病室;按床號順序,送藥至床前。

(3)核對床號、姓名、藥名、濃度、劑量、方法、時間,作好解釋。

(4)協助病人服用藥物,確認病人服下後方可離開。

(5)對危重病人,護士應喂服;鼻飼病人應將藥物研碎、溶解,再由胃管注入。

(6)再次核對。

3.發藥後處理

(1)服藥後,收回藥杯,先浸泡消毒;再衝洗清潔,消毒備用;盛油劑的藥杯,應先用紙擦淨再消毒;一次性藥杯應集中消毒再按規定處理。清潔藥盤及藥車。。

(2)注意觀察藥物療效及不良反應,發現異常,及時聯絡醫生,進行處理。

{二)注意事項

1.發藥前應瞭解病人有關資料,如病人因特殊檢查或手術而禁食,或病人不在,不能當時服藥,應將藥物帶回保管,適時再發或進行交班。

2.發藥時,如病人提出疑問,應重新核對,確認元誤,再耐心解釋,協助服藥;如更換藥物或停藥,應及時告知病人。

3.根據藥物效能,指導病人合理用藥,以提高療效,減少不良反應。具體要求如下:

1)某些對牙齒有腐蝕作用或使牙齒染色的藥物:如酸劑:鐵劑,服用時應避免與牙齒接觸,可由飲水管吸入,服後再漱口。

2)刺激食慾的藥物:宜在飯前服,以刺激舌的味覺感受器;使胃液大量分泌,增進食慾。

3)對胃黏膜有刺激的藥物或助消化藥:宜在飯後服用,使藥物與食物充分混合,以減少對胃黏膜的刺激,利於食物的消化。

4)止咳糖漿:對呼吸道黏膜起安撫作用,服後不宜立即飲水。如同時服用多種藥物,應最後服用止咳糖漿,以免沖淡藥液,使藥效降低。

5)磺胺類藥物:服藥後指導病人多飲水:以防因尿少而析出結晶,堵塞腎小管。

6)發汗類藥:服藥後指導病人多飲水,以增強藥物療效。

7)強心苷類藥物:服用前,應先測脈率、心率,並注意節律變化。如脈率低於60次/分或節律不齊,則應停止服用,及時與醫生聯絡,酌情處理。

4.發藥後,應密切觀察藥物療效和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