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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成績劃分及保留

2016-09-15 等級考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口試滿分5分,3分(含3分)以上為合格。

每一級別考試均包括筆試和口試兩部分,筆試和口試分別進行,先筆試後口試。

參加PETS所有級別考試的考生的單項合格成績可以被保留到相鄰的下一考次,保留的成績只能是相同級別的`考試,跨考次的成績將不予保留。

如考生持有有效的保留成績,但報名時不向報考點出示上次考試的成績單或者沒有在報名卡上填寫上一次考試的准考證號,則視為自動放棄保留成績。

同一次考試中,或連續兩次考試且有關報考資訊一致的前提下,相同級別的筆試、口試成績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發相應級別的《合格證書》。

兩次報考不同級別的科目,即使不同級別單考科目均合格也不能獲得《合格證書》。

標籤:英語等級 pets 考試 成績 劃分
2016-09-26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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