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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類公文的寫法及變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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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黨政公文中,表彰類公文包括嘉獎令、表彰性決定和表彰性通報三個文種型別。雖然文種不同,但寫作內容、功能用途相同,所以寫作模式也基本相同。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表彰類公文的寫法及變化形式,供大家參考借鑑,歡迎瀏覽!

表彰類公文的寫法及變化形式

凡表彰類公文,開頭一般都要寫清表彰物件的先進事蹟並予以適當評價,然後用目的句引出表彰決定,最後結尾以“希望、號召”的形式寫發文機關對受表彰者和其他機關及相關人員的要求,以使表彰能起到激勵、教育作用。

這種寫法可以簡單地概括為三段式思路結構,即“概述先進事蹟——表彰決定——希望與號召”。其中,“先進事蹟”是表彰的事實依據,首先應該交代清楚;“表彰決定”是全文主旨所在,居中而統攝兩端;“希望與號召”既是表彰的影響,也是發文機關的行文目的所在。三個部分環環相扣,層層遞進,形成一個完整的思路結構。無論什麼文種型別,只要是表彰性的內容,就都應循著這樣的思路去寫。這就是表彰類公文寫作的基本模式。

但現實情況是千變萬化的,公文寫作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變化,才能適應現實需要,不能過於機械、僵硬、死板。所以,寫表彰類公文可以在基本寫作模式的基礎上作一些區域性變化,以適應不同情況的需要。這樣就形成了表彰類公文寫作模式的變化形式。表彰類公文寫作模式的變化形式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開頭“概述先進事蹟”部分的變化形式

開頭概述表彰物件的先進事蹟,說明表彰的事實依據,是表彰類公文開頭的基本模式。說它是“基本模式”,是因為這種寫法最適合人們的思維邏輯,易於理解和接受,而且在表彰類公文中所佔比例最大,但它並不是表彰類公文開頭的唯一寫法。一般來講,這種寫法只適合於被表彰者是先進典型,其事蹟、成就比較突出,社會影響面較大的情況。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盲目套用。例如下文:

關於表彰2006年鄉鎮衛生院優秀院長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協會並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鄉鎮衛生院是我國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為了推動鄉鎮衛生院的改革與發展,表彰基層衛生管理人員中的先進人物,經衛生部批准,中國農村衛生協會在全國範圍開展了鄉鎮衛生院院長的評優表彰活動。經過自下而上層層選拔、推薦,經過中國農村衛生協會組織相關領導和專家評議、審定,中國農村衛生協會決定,對蘇xx等126位鄉鎮衛生院院長進行表彰,授予“2006年鄉鎮衛生院優秀院長”榮譽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牌。

受表彰的同志,是全國數萬所鄉鎮衛生院中的優秀管理者。他們長期立足農村,愛崗敬業,艱苦奮鬥,甘於奉獻,為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取得了成績和經驗。他們是廣大基層衛生人員學習的榜樣。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繼續發揚優良傳統,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我國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再立新功。希望廣大農村衛生工作者學習他們的先進事蹟,忠誠服務,無私奉獻,為提高廣大農民的健康水平,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不斷做出新的貢獻。

附件:2006年鄉鎮衛生院優秀院長名單

中國農村衛生協會

二〇〇六年×月×日

顯然,這篇表彰決定開頭寫的並不是被表彰者的先進事蹟,而是評優活動的評選、推薦過程。這種寫法雖然數量不及前一種多,但也常見於基層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制發的表彰類公文中,也是人們認可的`一種寫法。為什麼會有這種寫法?筆者認為主要與表彰物件的不同情況有關。如果被表彰者是通過常規性的評優活動評選、推薦出來的,其本身的先進事蹟、成就相對來說並不是特別突出,就適合於採用這種寫法。這樣寫,既可以避開寫作難點,同時,因為交代了評選的嚴格程式,也能讓讀者信服。所以,這樣寫也是可取的。這是事實依據的另一種寫法。

變化形式二:上述兩種寫法也可以綜合運用,既寫先進事蹟也寫評選過程。如下文:

關於表彰我校2006年青年教師授課大賽獲獎者的決定

學校各單位、部門:

近年來一大批青年教師走上教學講臺,他們勤奮工作,鑽研教法,愛崗敬業,積極創新,特別在教學方法上形成了各自的特色。為了營造崇教厚德的良好氛圍,構建交流切磋授課技巧的平臺,弘揚愛崗敬業、鑽研業務的良好風尚,我校舉行了2006年青年教師授課比賽。經過近半年的多輪競賽,最終決出一等獎2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8名,優秀獎10名(見附件)。為了表彰先進,推進教學評建創優工作的深入開展,現決定對獲獎教師予以表彰,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

希望獲獎者再接再厲,戒驕戒躁,爭取更大的成績。號召廣大教師學習他們嚴謹治學、積極創新、兢兢業業的工作精神,共同把學校的教學工作推上新臺階。

附件:××大學2006年青年教師授課大賽獲獎者名單

×××大學

二〇〇七年×月×日

此文開頭第一句寫的是先進事蹟,後面接著又寫了比賽評獎過程,二者合構為表彰的“事實依據”。這是不同於前兩種寫法的第三種寫法。但這種寫法中的“先進事蹟”不是表彰物件的個性材料,而是某一類群體的事蹟材料。所以,寫得比較概括。這種寫法也適用於競賽、評優等評選活動推選出的先進人物或集體的表彰。

二、中間“表彰決定”部分的變化形式

開頭交代完表彰的事實依據後,接著在中間部分就要寫表彰決定。表彰決定一般都是用“為了……”或“為……”目的句的形式引出,要寫清什麼機關決定,給予什麼先進人物或集體以什麼名目的表彰和獎勵。寫這部分要注意兩點變化:

(一)表彰形式的多樣性。上級機關表彰先進人物或集體,有三種基本形式,一是授予榮

譽稱號(頒發證書和獎牌),二是給予財物獎勵,三是通報表彰。其中,“授予榮譽稱號”和“通報表彰”可以單獨使用,而“財物獎勵”只能與另外兩種形式配合使用。如此,則可有多種表彰形式供選擇。例如,前面第一篇例文采用的表彰形式是“授予榮譽稱號”,第二篇是“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榮譽稱號+財物獎勵)。

(二)表彰物件名單的處理方式。

對錶彰物件名單可以有兩種處理方式:表彰物件的人數或機關單位的數量較少時,可以直接寫在正文中;但如果人數或機關單位數量太多,則需要單獨形成附件材料附加在正文後面,以免影響公文正文總體結構的均衡、美觀。例如,上述兩篇例文都是採用新增附件的形式處理的。

三、結尾“希望號召”部分的變化形式

彰類公文的結尾部分,一般都是針對兩方面的人員和機關單位提出要求:一是希望受表彰的先進人物或集體再接再厲,發揚成績,不斷進取,以便取得更大成績;二是號召大家向先進人物和單位學習,以他們為榜樣,把工作做好。例如前面兩篇例文都是這麼寫的,這是一般常規性的寫法。

但是有些情況下也可以只寫其中的一個方面。例如廣東省政府2008年10月27日釋出的《關於表彰開平碉樓及村落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報》,結尾部分是這麼寫的:“希望受表彰的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再創佳績,為我省推進文化大省建設,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做出積極貢獻。”這是隻對受表彰的單位和個人一個方面說的。又如《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授予錢學森同志“國家傑出貢獻科學家”榮譽稱號的命令》(國發〔1991〕51號)的結尾是“國務院、中央軍委號召廣大科技工作者向錢學森同志學習,學習他崇高的民族氣節、嚴謹的科學態度、樸實的工作作風。像他那樣忠於黨、忠於社會主義祖國、忠於人民;像他那樣堅持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世界觀、方法論指導科研工作;像他那樣勤勤懇懇,艱苦奮鬥,頑強拼搏,無私奉獻,為發展和繁榮我國科技事業,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新的貢獻。”這也是隻寫一個方面,即號召大家向先進人物學習。

另外,這部分內容在表達的繁簡程度上也可以有所變化。簡單的寫法可以用一兩句話一帶而過,概括表述(如前述兩篇例文);寫得複雜一點,也可以在“學習先進人物什麼”這點上切入、擴充套件,儘量寫得詳細一點(如國務院、中央軍委對錢學森同志的嘉獎令)。

四、全文段落劃分方面的變化形式及常見錯誤

表彰類公文采用的外形結構體式最常見的是三段文和兩段文。

依前所述,表彰類公文的寫作思路是“概述先進事蹟——表彰決定——希望與號召”三個步驟,也是文章的三個層次,這是表彰類公文內在的邏輯結構,任何一篇表彰類公文都要這麼寫。但是,三個層次落實到書面上,對應的不一定都是三個段落,有時也可能是兩個段落。如果三個層次的篇幅長短、文字多少差別不大,最好分為三段,這樣層次與段落完全一致,全文思路清晰,條理分明,層次感強。但如果前兩個層次內容簡單,文字較少,則可以合為一段,全文就是兩段成篇。

表彰類公文在劃分段落方面,最容易出現的毛病是將“希望與號召”部分一分為二,分置在兩個段落中。筆者在各級政府的網站瀏覽,不止一次看到這樣寫的病例。如下文:

表彰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近兩年來,我市各級黨委、政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和諧xx、效益xx和國際化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切實抓好思想道德建設和群眾性精神文明建立活動,提高市民綜合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協調發展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進步,湧現了一批精神文明建立活動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為表彰先進,樹立榜樣,激勵全市廣大幹部群眾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繼續解放思想,爭當改革開放創新的先鋒,推動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向更高層次發展,市委、市政府於2008年×月×日(×委〔2008〕10號)決定,授予市紀委等255個單位“xx市文明單位”稱號,xx區xx社群等60個社群“xx市文明社群”稱號,市人大常委會信訪室等61個視窗單位“xx市文明示範視窗”稱號,xx等30人“xx市文明市民道德模範”稱號,王xx等31人“xx市文明市民道德模範提名獎”,張xx等118人“xx市精神文明建立活動先進工作者”稱號。市委辦公廳等14個單位和王xx等4名同志分別榮獲省委、省政府頒發的“xx省文明單位”和“xx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稱號(名單略)。希望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做到“不自滿、不鬆懈、不停步”,始終保持開拓進取的銳氣,在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促進社會平安和諧上繼續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幹部群眾要以先進典型為榜樣,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屆二次全會、市委四屆八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樹立科學理念、憂患意識、全球眼光,強化創業激情,以新一輪思想解放,推動我市跨越式科學發展,進一步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設水平,為加快建設和諧xx、效益xx和國際化城市、國家創新型城市作出新的貢獻。

這篇表彰性公文存在多處錯誤,最明顯的就是將“希望與號召”分跨兩段表述。之所以出現這種錯誤,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盲目模仿、照抄其他有類似錯誤的公文所致,二是公文撰稿人以為“希望……”與中段的“表彰決定”關係更為密切。其實不然,“希望”與“號召”雖然針對的物件不同,但都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和有關人員提出的要求,性質是一樣的,它們之間的關係,顯然與“表彰決定”相比更為密切,應該安排在一個段落中更為恰當。而且,此文中段的“表彰決定”本身篇幅就很長,即使從形式方面考慮,也不宜將“希望”劃歸此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