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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正文的幾種常用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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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是一種記錄性檔案,一般地講,要抓住中心、突出重點,善於綜合、歸納,條理要清楚。具體寫作要求根據會議的性質而定。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會議紀要正文部分的基本寫作方法,大致有以下5種,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會議紀要正文的幾種常用寫法

  會議紀要正文的幾種常用寫法

  1.分專題歸納法。

這種寫法一般適用於大中型工作會議、議題較多的辦公會議。即按照會議議定的`事項或內容,劃分為幾個專題,用小標題加以歸納,而後分項敘述。這種寫法側重於橫向分析闡述,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的闡述。利於全面領會、深入貫徹。

  2.分層次歸納法。

這種寫法多用於小型會議,或議題單一,意見集中的會議。即把議定事項按照內容分成若干層次分別敘述。這種寫法側重於縱向分析闡述。每個段落的首句,經常使用“會議學習了”、“會議認為”、“會議同意”、“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強調”、“會議號召”等慣用語。

  3.分段落歸納法。

這種寫法多用於議題雖然單一,但內容豐富的會議。如學術專題研討會、經驗交流會。即把會議議定事項按照不同內容或問題分成若干部分,每部分談一個方面的內容。並明確標示出 “一、關於什麼什麼”、“二、關於什麼什麼”、“三、關於什麼什麼”……。

  4 .集中概述法。

這種寫法類似於訊息、簡訊。即把會議概況,主要議題,會議共識、議定事項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

  5.發言提要法。

這種寫法適用於徵求各方面意見的會議或座談會。即把會議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然後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

一般在記錄發言人首次發言時,在其姓名後用括號標註其單位、職務。有時根據會議議題內容,在發言人前冠以小標題,在小標題下寫發言人姓名。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