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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網球的場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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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比賽規則:網球比賽分為單打和雙打兩種形式。以下是“簡述網球的場地規則”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簡述網球的場地規則

球場

球場應為長78英尺(23.77米)寬27英尺(8.23米)的矩形。

中間由一條掛在最大直徑為1/3英寸(0.8釐米)粗的繩索或鋼絲繩上的球網分開。

發球規則

發球前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裡,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球(僅能用一隻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即算完成球的傳送。

發球時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打球中

(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

(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前的方格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 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發球無效

過去的規則是擦網發球作廢,重新發球,但2013年國際網聯修改了規定,擦網不再影響發球是否成功,以球擦網後的落點判斷。如果球下網或落到對角發球區外,則發球失誤;或對方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

交換髮球

通則

交換場地

(1)雙方應在每盤的第1、3、5等單數局結束後,以及每盤結束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

(2)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每6分更換一次場地。

失分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

(2)還擊的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還擊空中球失敗。

(4)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運動員的身體、球拍,在還擊期間觸及球網。

(6)過網擊球。

(7)拋拍擊球。

(8)發球雙失誤。

(9)擊球時人的身體觸網。

壓線球

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休息時間

(1)分與分之間,撿到球后直至發出,最大間隔25秒

(2)單數局結束交換場地時可休息90秒

(3)每盤結束可休息120秒

(4)每盤的第一局結束後,交換場地時不能休息

(5)在搶7分比賽中,雙方分數相加6分,更換場地時不能休息

雙打規則

雙打發球次序

每盤第一局開始時,由發球方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對方則同樣地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由何人首先發球。 第3局由第1局發球方的另一球 員發球。第4局由第2局發球的另一球員發球。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發球。

雙打接球次序

先接球的一方,應在第1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並在這盤 單數局,繼續先接發球。對方同樣應在第2局開始時,決定何人接發球,並在這盤雙數局繼續先接發球。他們的同伴應在每局中輪流接發球。

雙打還擊

接發球後,雙方應輪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隊員還擊。如運動員在其同隊隊員擊球后,再以球拍觸球,則判對方得分。

計分方法

勝一分

遇到下列情況時,判對方勝1分:

1、發球員連續兩次發球失誤或腳誤時。

2、接球員在發來的球沒有著地前用球拍擊球,或球觸及自己的`身體及所穿戴的衣物時。

3、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還擊過網時。

4、還擊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件時。

5、還擊空中球失敗時。

6、在比賽中,擊球員故意用球拍拖帶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時。

7、“活球”期間運動員的身體、球拍(不論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觸及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繩或鋼絲繩、中心帶、網邊白布或對方場區以內的場地地面。

8、還擊尚未過網的空中球(過網擊球)。

9、除握在手中(不論單手或雙手)的球拍外,運動員的身體或穿戴的物體觸球。

10、拋拍擊球時。

11、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改變其球拍形狀。

12、對方發球或回球時出界。(注意:出界的判法為球的第一個落點是否過第二白線)

一局

(1)每勝1球得1分,先勝4分者勝1局。

(2)雙方各得3分時為“平分”,平分後,淨勝兩分為勝1局。

還有一處讓我們奇怪的就是網球與眾不同的記分方式。在我國,網球比賽曾用阿拉伯數字0、1、3、4代表各分球的得失,而所有的國際網球賽都是用英語單詞Love,以及數字15、30、40分別表示0、1、3、4,這使人頗為費解。

0為什麼要用Love(英文“愛”字)來代表呢?原來,這是根據法語“蛋”(I’oeuf)這個單詞的發音而來的。法國人和中國人都把蛋比作零。網球運動最早在法國開展時,人們畫一個橢圓表示一分未得。而網球傳入英國後,英國人聽到法國人用I’oeuf(勒夫)這個發音來代表零,於是他們就在本國語言的詞彙中尋找與I’oeuf 發音接近的單詞,後來Love就用來代表零了。

以15為計算單位也曾是一個謎。15、30、40這三個數字決不是由人們隨意選用的。一位名叫琴·高斯林的人經過研究後認為,這三個數字一定是當時那些打網球的人所熟悉或使用的測算單位,是參照天文的六分儀而來的。六分儀於1/6個圓一樣,共有60度,每分又分60秒。當時的網球賽每局就有4分,4個15分為一度,和4個15度構成1/6個圓一樣,採用15為基數以計算每一分球的得失。至於45改成40,是為了報分發音的簡便。早期的網球賽每盤為4局,每局有4分,17世紀初改成了每盤6局,這個規則至今未變。

一盤

(1)一方先勝6局為勝1盤。

(2)雙方各勝5局時,一方淨勝兩局為勝1盤

決勝局計分制

在每盤的局數為6平時,有以下兩種計分制。

(1)長盤制:一方淨勝兩局為勝1盤。

(2)短盤制(搶七):決勝盤除外,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

A.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淨兩分)。

B.首先發球員發第1分球,對方發第2、3分球,然後輪流發兩分球,直到比賽 結束。

C.第1分球在右區發,第2分球在左區發,第3分球在右區發。

D.每6分球和決勝局結束都要交換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