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

關於航天三院8357所的考研問答

研究生考試 閱讀(2.18W)

問:請高人指點航天科工集團三院8357研究所考研分數線是多少啊?

關於航天三院8357所的考研問答

答:航天科工集團三院8357所

八三五七所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管理暫行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複試是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隨著研究生招生規模和學校招生自主權的逐漸擴大,複試工作在整個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我所必須積極探索和完善新的複試形式和辦法,擴大複試比例,加大複試權重,制定完善的複試標準,嚴格執行復試程式,進一步提高複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二條我所根據國家教育部和三院有關複試規定,結合我所的具體情況,制定出符合我所學科專業特點的複試標準和辦法。複試標準和辦法須報天津市研招辦和三院教育處備案。

第三條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我所須提前將複試標準和複試辦法(含複試比例、複試權重)告知考生,至遲須在發放初試成績單時告知考生。

  二、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為加強和規範研究生的複試和錄取工作,選拔綜合素質優秀的考生,我所成立了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所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基本原則。根據初試成績確定本所複試基本分數線,審批所招生辦上報的調劑、破格複試名單,負責監督和指導我所的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

第五條我所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領導、招生辦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幹和研究生導師若干人組成。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領導擔任。

所研究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⑴根據國家教育部及上級制定的複試原則,研製本所的複試標準和辦法;

⑵根據我所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專業複試小組,確定複試小組成員名單;

⑶負責組織我所的專業課複試(含筆試和綜合情況面試)的命題、複試和閱卷工作以及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複試和閱卷工作;

⑷負責制定我所外語口試的實施方案,組織外語口試的命題和對考生的口語測試工作;

⑸負責稽核專業複試小組的複試記錄和複試結果;

⑹負責對考生的其他情況的審查工作;

⑺負責確定擬錄取名單和申請調劑、破格複試名單;

⑻負責對參加複試而未予錄取的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第六條專業複試小組可由領導小組中的.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幹及研究生導師若干人組成,由招生管理人員負責記錄。

專業複試小組的職責是:按照我所複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組織實施本學科及專業研究方向考生的專業課筆試、綜合情況面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考試,以及配合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外語口語測試和其他複試(查)工作。

三、複試內容及形式

第七條複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⑴專業課考試;

英語聽力水平測試

⑶英語口語水平測試;

(4)綜合情況面試。

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涵蓋本科階段主幹課程的考試。

第八條複試工作應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具體內容採取以下不同的形式:

⑴專業課複試原則上一律採取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3小時,滿分為100分。由專業複試小組命題,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進行。

招生管理人員應將專業課測試範圍事先明確告知考生。考生須憑本人准考證、複試通知書及身份證參加考試。

英語聽力測試由航天科工集團三院統一組織考試,英語口語測試可由我所翻譯人員協助複試,考試主要採用對話形式,考試時間為5~10分鐘。聽力、口語測試滿分均為10分。主考老師按以下4個檔次當場打分,分別為A(8~10分);B(6~8分);C(4~6分);D(0~4分)。

⑶綜合情況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瞭解考生情況,重點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識結構、計算機水平、從事科研的能力和潛力以及綜合素質等方面。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後應認真填寫《八三五七所碩士研究生複試情況登記表》(見附件一),並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

⑷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業務課綜合考試由專業複試組負責命題,考試一律採取筆試形式,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均為100分。試題內容應涵蓋所報考專業要求的本科主幹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課複試內容重複。

 四、複試時間

第九條碩士生複試一般在4月上旬。我所應在3月底之前通知考生參加複試,對於部分路途遙遠的考生儘可能通過電話通知。

對於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必須在全國統一報名前完成複試。

五、調劑與破格複試

第十條調劑複試應注意以下幾點:

⑴調劑複試的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調劑複試標準。

⑵被調劑的考生初試科目應與擬調劑錄取專業的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試題種類須與擬調劑專業使用的統考試題種類一致。

⑶需要調劑複試的考生由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填寫《八三五七所碩士研究生調劑複試審批表》(見附件二),調劑複試的考生必須經所招生複試領導小組審批同意方可錄取。

第十一條破格複試是指複試考生的初試成績未達到國家教育部規定的複試標準,但因特殊原因破例准予複試。破格複試線下生應注意以下幾點:

⑴破格複試必須遵守調劑優先的原則。經過調劑,仍不能完成國家下撥的招生計劃指標時,選擇報考第一志願考生中初試成績略低於複試基本要求、但總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成績名列前茅的少數優秀考生參加複試。破格複試必須以保證質量為前提。

⑵破格複試的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我所碩士生招生規模的3%。

⑶破格複試的考生只能單破,不能雙破或多破,亦即不得有兩門以上(含兩門)考試成績低於複試基本要求,且破格科目的單科分數不得低於該科目複試最低要求5分。單科分數均符合複試最低要求的,總分不得低於複試總分數線最低要求5分。

⑷同等學力考生不得破格複試。

⑸複試線下生必須填寫《八三五七所破格複試線下生審批表》(見附件三),經所招生複試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方可破格複試。

 六、其他複試(查)內容

第十二條複試開始前應認真審查考生的《報名登記表》、畢業證書、身份證等相關材料,杜絕冒名頂替現象。

第十三條凡參加複試的考生都必須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七、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複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複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或加試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其他

第十六條對於符合教育部複試基本要求,但不擬錄取的,應及時將考生的全部報考材料轉寄到第二志願報考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