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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會考時間:6月16日-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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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會考有關政策與去年相比,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形式、試卷結構、評卷方式、志願填報、優惠政策、錄取方式等常規工作不變。有變化的是:一是聽力殘疾鑑定為四級及以上的聽障學生,國中畢業學業考試中可免試英語聽力。二是將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所設定的部分科目明確列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將理化生實驗、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技術操作、資訊科技上機),音樂、美術學科列入考查科目。考查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三是外地就讀要求回株洲參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學生,城區戶籍考生報名時間明確為5月4日-10日。四是取消了政治思想品德科目民族團結教育內容試題分值不低於15%的規定。五是體育測試成績由去年的四個等級改為三個等級:A等--優秀、B等—合格、C等—不合格。體育考試的測試辦法和評分標準有微調。

2015年湖南會考時間:6月16日-6月18日

  一、關於國中畢業學業考試(株教發[2014]15號)

(一)報名

1、凡有學籍的在校八年級、九年級學生,由所在學校到所屬縣市區教育局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各縣市區教育局基教股做好轄區內聽障學生的認定並將轄區內考生花名冊(附件2)的電子文件在4月28日前上報市教育考試院學考科。

2、在外地就讀要求回本地參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的應屆國中畢業生、要求取得國中同等學歷的社會青年,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名手續,其中城區戶籍考生5月4日-10日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帶戶口本和一張寸照)辦理報名稽核後再到市教育考試院學考科辦理相關手續,聯絡人:曾輝,電話:22663903。

(二)考試科目及成績評定辦法

2014屆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內容由書面考試、學科考查兩項組成。兩項成績作為國中畢業生畢業評定的依據。

1.書面考試

2014屆國中畢業生參加的'學業考試科目包括政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七科,2015屆國中畢業生參加的學業考試科目為生物、地理二科,各科卷面分均為100分,其中英語科聽力佔20分。均實行閉卷考試。

2.學科考查

學科考查包括理科實驗考查,綜合實踐活動考查(含勞動技術操作考查、資訊科技上機考查等),音美考查。考查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科考查命題、組考及成績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管理。

3.命題依據

各學科《2014年湖南省國中畢業學業考試標準》和教材。

4.成績釋出

今年全市國中畢業學業成績繼續採用等級制呈現。城區以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5個學科呈現,每個學科按參考總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佔25%、30%、26%、10%、8%、1%的比例用A、B、C、D、E、F六個等第表示,F等為不合格等第。各縣市根據本地實際參照城區方式確定劃分比例。全市7月1日公佈成績。城區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統一發布到各區教育局。移動使用者、電信使用者分別可撥打12580和16829106(16829100)查詢成績,城區學生還可通過輸入學號和考號在株洲教育網上查詢成績。

成績釋出後第三天由會考辦公室組織查分。查分結果發到各縣市區教育局並公佈到校。查分不更改主觀評分,只進行合分核對和有無漏閱核對。

5.考試時間安排

年級日期上午下午

八年級6月16日地理:8:00-9:30

生物:10:30-12:00

九年級6月16日語文:14:30-16:30

6月17日物理:8:00-9:30

歷史:10:30-12:00數學:14:30-16:30

6月18日政治:8:00-9:30

化學:10:30-12:00英語:14:30-16:10

6.畢業認定依據。國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國中生畢業依據之一。學生有一科以上(含一科)為F等或補考後仍不合格,不能畢業。未達到畢業標準但修滿規定修業年限者,發國中結業證書。

7.普通高中招生依據。國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中招生依據之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時將依據學生填報志願情況和招生計劃數確定各校招生錄取等第線。含F等第則不能升學。

  二、關於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株教發[2014]14號)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各學校從七年級入學開始,就要為每位學生建立成長電子檔案,按照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審美與表現能力、運動與健康狀況五個維度進行評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日常評價”為基礎,實行“日常評價”和“學期評價”相結合的方式。“日常評價”結合學校常規管理進行,重點關注學生的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學期評價”實行學生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家長評價及學生本學期獲得的標誌性成果等方面一併進行綜合評價。將學生6個“學期評價”結果分別按一定比例計算,得出學生的“畢業評價”結果。在教師過程中,要堅持學生髮展的原則,應隨年級的升高逐漸加大權重。評價結果分A、B、C三個等第,學校在評價過程中注意把握A等的比例。

(二)評價具體流程

1.學生自評

學生根據綜合素質各個維度評定標準的要求,收集整理相關的實證材料,提交成長自傳,形成自己的檔案,同時完成自評過程。

2.學生互評

在學生自評完成之後,班主任組織全班學生進行互評。首先,被評學生攜帶實證材料上講臺,在三分鐘時間內將自我介紹(成長自傳)及相關證據材料呈現給評委,對有疑問的材料評委們可要求被評學生作簡要說明。

3.教師評價

學校應向家長公佈每個班級教師評價的時間,歡迎班級家長委員會成員參與監督。班級5人評價小組根據學生關鍵性表現檔案,結合學生的互評結果和學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現,經過集體討論,對學生綜合素質各個維度進行等級評價。

4..等級確定

每個維度的自評得分佔10%,生評得分佔40%,師評得分佔50%,三項合計為該維度最終分值,最終分值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5.關於運動與健康狀況的評價

學生平時成績佔整個維度的10%,國中畢業體育測試成績佔整個維度的90%,體育成績的A、B、C三個等級分別與綜合素質評價的A、B、C三個等第對應。根據《2013年株洲市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方案》(株教發[2013]12號)由體衛藝科負責彙總確定等第。

6.關於學科考查

學科考查包括理化生實驗考查,綜合實踐活動考查(含勞動技術操作考查、資訊科技上機考查等),音美考查。各項學科考查成績均按A、B、C三個等級進行評定。其中理科實驗考查和綜合實踐活動考查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專案中實踐能力評定的依據之一,音樂、美術考查成績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專案中審美與表現能力評定的依據之一。考查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科考查命題、組考及成績由縣市區教育局負責管理。

(三)評價結果的應用

1.畢業認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個維度為“C”等者,不能畢業,需在一年以後經學生所在社群證明其確有進步且達到B等以上標準,再發給畢業證。九年級畢業體育成績將作為學生畢業、升學錄取的必要條件。凡考試成績沒有達到B等(合格)的學生一律不能畢業、升學,但可申請一次補考(依據:國家教育部頒佈的《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補考成績達到B等方可畢業、升學。

2.普通高中招生。普通高中的招生物件,其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不得少於1個“A”,並且“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這個維度不能為“C”。

3.考生學業成績等第及其它條件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優秀的學生優先錄取。

  三、關於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株教發[2014]12號)

(一)考試組織與時間

城區國中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統一組織進行集中測試,考點設在株洲市工業學校。考試統一安排在5月份進行,每個考生必須在一個單元時間內(半天內)完成全部考試專案,考試順序為:自選專案、一分鐘跳繩、1000米或800米。

(二)考試專案:男女生各設三個專案。

1、必選專案:(1) 耐力素質(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綜合素質(一分鐘跳繩)。

2、自選專案(任選一項):(1)籃球:繞標誌杆運球。(2)足球:一分鐘顛球。(3)排球:一分鐘雙手墊球。(4)毽球:一分鐘踢毽球。

(三)考試成績的運用

九年級畢業體育成績將作為學生畢業、升學錄取的必要條件。凡考試成績沒有達到B等(合格)的學生一律不能畢業、升學,但可申請一次補考。(依據:國家教育部頒佈的《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補考成績達到B等方可畢業、升學。

(四)免試

1.“殘免”: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者(學校特別注意查清隱性疾病患者),由所在學校填寫好免考申請表,本校考試當天本人攜帶殘疾證(原件)及影印件,經考務組現場核實確認後,批准免考學生的成績按30分計,評為A等,同時將殘疾證明和審批免考的材料放入該生升學檔案,且不再安排測試。

2.“病免”:因傷、病不能參加考試者,由學生本人申請,家長同意,三級及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學校簽署意見後,填寫好免考申請表交考務組審批,經批准免考學生的成績按18分計,評為及格等級,並將有關證明材料放入該生升學檔案,且不再安排測試。

3.“單項病免”:只限於中長跑專案。對於因病或存在隱性疾病不適宜參加中長跑專案測試的學生,由三級及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學校簽署意見後,允許按程式辦理單項病免,該項成績按6分計算。

(五)緩考

確因傷、病等其它原因不能按時參加統一測試者,須由本人申請,由所在學校統一填寫好緩考統計表,經考務組同意後,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緩考,逾期不再另行安排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