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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規定

藝術大學聯考 閱讀(2.51W)

導語:四川省報考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含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須於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入各市州招考辦指定網址進行文化考試網上報名,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7四川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規定

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確保報名、考試、錄取各階段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型別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等檔案的相關規定和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規定。

  一、報名

(一)報名資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文化考試報名

文化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三個階段。

報考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含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須於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入各市州招考辦指定網址進行文化考試網上報名。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應屆高中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由所在學校組織或持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材料,往屆生持本人身份證、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於2016年10月17日8:00至19日17:00到縣(市、區)招考辦進行現場確認。

縣(市、區)招考辦現場確認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驗證系統採集考生身份證資訊,核對並校準考生網上報名資訊;(2)比對考生面頰和身份證照片,成功後為考生現場拍照;(3)採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紋(若任一拇指指紋無法採集,則採集左右手食指指紋,以此類推);(4)列印《考生資訊核對表》,交考生本人核對並簽名確認;(5)完成以上流程並確認無誤後,簽發《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未到現場完成確認的考生,其網報資訊無效。

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須於2016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入報名網址進行藝術體育類文化考試網上繳費。未辦理藝術體育類文化考試報名及繳費手續的考生,不能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的報名及考試。

考生在縣級招考辦確認資訊時,均須簽訂《四川省2017年度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招生考生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證號等所有報名資訊和相關材料客觀、真實;承諾本人在參加體檢時將提供真實的既往病史等資訊;承諾提供申請享受錄取政策照顧的相關資訊和材料客觀、翔實、準確;承諾願意在考試中嚴格遵守《四川省2017年普通大學聯考考試規則》和專業考試《考場規則》。如有任何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願意按規定接受相應的處理。

考生確認報名資訊時應交驗以下材料:

(1)應屆生持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材料。

(2)往屆生持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

(3)身份證。

在四川定居並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在所居住的縣(市、區)招考辦報名。

(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廳等部門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2〕77號)規定的報名條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大學聯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可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且應在2016年10月14日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考辦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藝術、體育兩類專業考生不得相互兼報,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報考。

各市州招考辦於2016年10月26日下午16:00前將考生的報名庫傳送到省教育考試院。

各級招考辦及相關部門要按照教育部規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委、省監察廳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號)、《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86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廳等部門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2〕77號)的要求與辦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考生的文化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三)各類專業考試報名、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及要求

1.省內專業統考報名辦法、考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報考我省2017年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的考生,全部在網上進行報名和繳費。各類專業統考網上報名、繳費的時間為: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並繳費成功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根據提示進行網上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

(1)美術與設計類專業: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網上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2016年12月3日10:00-12:00考生熟悉考場,2016年12月3日下午至4日考試。全省分設八個考點:成都考點設在四川師範大學;南充考點設在西華師範大學;自貢考點設在四川理工學院;樂山考點設在樂山師範學院;綿陽考點設在綿陽師範學院;達州考點設在四川文理學院;內江考點設在內江師範學院;巴會考點設在巴中市巴州區第四中學。

2017年我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分片區集中進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壩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須在成都考點參加專業考試;遂寧市、南充市、廣安市的考生必須在南充考點參加專業考試;自貢市、宜賓市的考生必須在自貢考點參加專業考試;攀枝花市、樂山市、眉山市、涼山州的考生必須在樂山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的考生必須在綿陽考點參加專業考試;達州市的考生必須在達州考點參加專業考試;瀘州市、內江市、資陽市的考生必須在內江考點參加專業考試;巴中市的考生必須在巴會考點參加專業考試。

(2)音樂類專業(含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藝術史論、音樂表演專業):2017年1月2日至20日網上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 1月7日16:30-18:00考生熟悉視唱練耳及樂理筆試考場,1月6日16:30-18:00考生熟悉其他筆試科目考場。1月7日至8日進行專業筆試科目考試,1月9日至20日進行專業面試科目考試。考點設在四川音樂學院。

(3)戲劇與影視類(含戲劇影視表演、播音與主持、服裝表演、戲曲表演、編導)及舞蹈類專業:2016年12月13日至27日網上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12月18日至27日進行專業面試科目考試。其中編導專業考生12月18日10:00-12:00熟悉筆試科目考場,12月18日下午筆試科目考試。考點設在成都理工大學。

(4)體育類專業:2017年4月1日至15日網上列印專業考試准考證,2017年4月6日至4月15日全省考生分兩批進行專業考試,考點設在成都體育學院,考生憑身份證和專業考試准考證在規定批次參加考試。第一批:綿陽市、廣元市、廣安市、達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壩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陽市的考生,4月6日到考點報到,領取《考生手冊》,4月7日至10日考試。第二批: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眉山市、資陽市、涼山州、自貢市、瀘州市、遂寧市的考生,4月11日到考點報到,領取《考生手冊》,4月12日至15日考試。

以上各類專業考試時間、地點、考試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詳見2017年各類專業《招生簡介》。

2.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的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報考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持報考證和身份證按所報院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省外獨立設定的藝術院校(學校名單附後)由學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計分標準、評分辦法、考試地點等由學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佈。省外綜合性院校的藝術類專業原則上認定我省專業統考成績(經教育部批准同意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部委屬及“211工程”院校除外),不再單獨舉行專業考試。

來川設立考點的省外院校應在2017年1月15日前向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在指定的考點進行專業考試,在專業考試期間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的監督檢查。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院校,應通過媒體和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佈其招生考試資訊。

  二、考試

(一)專業考試

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在省招考委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分。

根據普通高校藝術體育專業考試特點分別設立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戲劇與影視類、舞蹈類、體育類專業考務辦公室。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師範大學,音樂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音樂學院,戲劇與影視類、舞蹈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成都理工大學,體育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成都體育學院。各類專業考務辦公室日常工作由承辦院校負責。

專業考試實行“省招考委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辦考院校負責”的管理體制。承辦專業考試工作的院校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63號)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資格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細則>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5號)組織實施專業考試工作。

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是普通大學聯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應高度重視,嚴格把好招生考試工作人員資格審查關,推薦思想素質好、作風正派、嚴守紀律、業務能力強、工作認真負責、當年無直系親屬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同志參加招生考試工作。省教育考試院在院校推薦的基礎上建立各類專業考試主考教師和評卷教師資訊庫,從中選聘部分教師參加專業考試主考和評卷工作。

體育類專業統考各科成績及專業總分均保留2位小數。

體育專業考試時,為了更好地組織考生應考,各市州招考辦須派一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擔任聯絡員,協助考點處理本市州考生的專業考試工作。

報考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簡稱體育單招)的考生,必須參加四川省2017年體育類文化考試報名,報名成功後,才能參加招生院校的報名考試。此類考生可同時兼報體育教育、社會體育等專業,但必須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的文化統考和我省2017年體育類專業統考。有關體育單招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文化考試的規定見各院校招生簡章。

省內各專業考務辦公室應在規定時間(美術與設計類專業2016年12月23日,戲劇與影視類、舞蹈類專業2017年1月6日,音樂類專業2017年2月16日,體育類專業2017年4月24日),將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成績資料庫、考生成績資料庫摘要值確認表、違紀舞弊考生材料一併寄(送)達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將專業統考成績庫下發各市州招考辦,各縣(市、區)招考辦應於規定時間(美術與設計類、戲劇與影視類、舞蹈類專業2017年1月16日至17日,音樂類專業2017年2月23日至24日,體育類專業2017年5月9日至10日)將專業統考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對專業統考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市、區)招考辦辦理查分登記手續,經考務辦公室會同我院紀檢部門複查核實後,由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及家長親屬等不得參與查分查卷工作。

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藝術院校應在5月15日前,將《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考生成績登記表》和對應的成績資料庫及違紀舞弊考生材料寄達省教育考試院。專業考試成績由學校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結束後,由省招考委劃定全省本科、專科層次各類專業錄取新生專業成績控制分數線。省招考委另行劃定各專業大類校考資格線,考生須達到同類省專業校考資格線,其校考合格成績方為有效。如果學校校考時,我省尚未劃定專業校考資格線,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先行報考。招生學校要在其招生章程(簡章)中,以及報送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庫、校考合格成績資料庫中,明確校考專業與我省統考專業類別的對應關係,明確其專業歸類。美術史論、影視攝影與製作、攝影、書法學、數字媒體藝術和表演(木偶)等專業在我省專業統考尚未開展時,這些專業的校考成績直接有效,但考生的文化成績必須分別達到我省美術與設計類、戲劇影視表演類錄取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方可投檔供院校審錄[教育部批准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執行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院校(專業)除外]。

(二)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本科和高職(專科)的考生,應按規定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考,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報考藝術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四川省單獨命題的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三、填報志願

我省2017年藝術體育考生志願按本科、高職(專科)層次一次性填報志願。仍實行看分填報志願。

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志願。考生須按《招生考試報》2017年招生計劃合訂本中公佈的藝體各批次填報省內外院校及專業志願。

參加全國文化統考的藝術考生依據普通高校藝術本科和高職(專科)層次招生計劃填報志願;參加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考試的藝術考生,依據普通高校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計劃填報志願。兩類考生志願不能交叉填報。

根據教學司〔2009〕34號規定,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不得兼報本科提前批次(空軍招飛及民航招飛除外)的.非藝術類專業。

考生在藝術體育類錄取過程中不處於“自由可投”狀態時,不再參與所兼報的非藝術體育類志願的投檔。

成績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藝體類本科、高職(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志願;成績只達到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只能填報藝體類高職(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志願。

未按上述規定填報的志願一律無效。

我省2017年藝術類專業投檔模式改進意見及批次設定辦法等另文通知。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由各縣(市、區)招考辦按普通高校的招生規定統一辦理。按照藝術體育類專業的相關要求,對報考體育類專業考生的身高以及報考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生的色覺應進行重點檢查,防止弄虛作假。

根據藝術類專業的特點,在專業考試期間,音樂類專業考點可對考生進行聲帶檢查。負責檢查的醫生和工作人員應本著對國家、對考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實事求是地作出結論性意見。體檢受限考生的名單,音樂類考務辦公室在4月19日前送達省教育考試院;對不能確定體檢結論的考生,應進行復查,並於5月30日前將複查結果送達省教育考試院。

  五、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的錄取體制。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3〕13號)規定,對於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原則上列入非藝術類招生。如果有關高校有專業要求,確定按藝術類招生,則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省級統考涉及的專業,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且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本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其它非藝術類專業(例如公共事業管理),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招生。

服裝表演、戲曲表演專業不得在本科層次招生[教育部批准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執行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院校(專業)除外]。

經教育部批准的省外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錄取本科新生的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由學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劃定,在錄取前須抄送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的專科專業及其他院校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本科、專科新生的文化成績,執行四川省招考委劃定的同層次、同類專業的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

招生院校的藝術體育類專業中若對考生文化成績、身高或其它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必須在編報招生計劃時註明,同時抄送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備案,並在學校《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佈,錄取時不得變更。招生院校的錄取原則必須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會公佈並認真貫徹執行。

專業志願有級差的(含專業志願優先),院校應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否則按“專業志願無級差”執行,即對同類考生排序後再按專業志願審錄。學校招生章程中沒有明確藝術體育類錄取排序原則的,統一按專業成績總分(編導類按文化成績總分)排序審錄,專業成績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統考的語文成績、外語成績(編導類在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比較專業成績總分)。

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試院所投檔案中按《招生章程》中公佈的錄取規則,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院校自主決定錄取與否及錄取專業,並負責解釋未錄取考生的不錄取原因,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

按教育部的要求,省教育考試院在6月30日前將本科提前批志願填報單獨組織專業考試且不編制分省來源計劃的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的文化成績資訊傳至招生學校,學校必須於7月6日前返回擬錄取考生名單。對未按時返回擬錄取考生名單的院校,視為不錄取。

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時的加分照顧政策按《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新生辦法》執行。

對有殘疾(病情不繼續惡化),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及畢業後所從事工作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成績相當的情況下,招生院校不得僅因殘疾原因而不錄取。

對只填報了藝術體育院校本科層次志願未被錄取同時又兼報了普通類志願的考生,在藝術體育院校本科層次錄取結束後,將其檔案轉入普通類招生錄取;在專科層次錄取結束後將填報了藝術體育本科、專科志願的考生檔案轉入普通類招生錄取。轉入後按普通高校錄取新生辦法,參加相應批次的錄取。考生已被藝術體育院校錄取的不得退檔,其他院校也不得錄取。

已錄取的考生不得換錄。

考生紙檔案材料管理辦法按普通高校2017年招生的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六、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中等師範學校和技工學校等)的畢業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均可報考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的院校及專業。

2017年我省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僅限於美術與設計類、音樂學類專業。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按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分別下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招生考試報》上向社會公佈。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計劃不分到市州,面向全省招生。

考生報名、文化考試及專業考試、填報志願、錄取按照本文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新生入學與複查

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報到入學。新生入學後,招生院校應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違規行為的處理

對違紀舞弊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考生以欺騙方式(含隱瞞事實、偽造材料等)獲取報名、考試或加分資格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進入高校的,相關高校應當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九、加強領導,加強宣傳和嚴肅招生紀律

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要進一步加強對藝術體育招生工作的領導,納入當地招生工作的議事日程。各市州、縣(市、區)招考辦應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指定專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各項工作。各市州招考辦應對本地區設專業考點院校的專業考試工作予以積極支援和配合。各招生院校應成立招生委員會,由校(院)級領導分管藝術體育招生工作,由校(院)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各級招考辦和招生院校要加強藝術體育招生的宣傳工作,幫助考生、家長和社會了解各項招生政策、規定。各招生院校要按教育部和我省檔案規定認真制定招生簡章或章程,並在學校網站上公佈。考生所在學校(單位)和各級招考辦要積極支援和鼓勵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

嚴肅招生紀律。所有招生人員必須嚴格地遵守招生紀律,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保守國家機密。堅決反對和抵制弄虛作假、“走後門”等不正之風。對於違紀舞弊事件,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本實施規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附:

  省外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名單

中央戲劇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

中國音樂學院 北京電影學院 北京舞蹈學院

中國戲曲學院 天津音樂學院 天津美術學院

魯迅美術學院 瀋陽音樂學院 吉林藝術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戲劇學院 南京藝術學院

中國美術學院 景德鎮陶瓷學院 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 湖北美術學院 武漢音樂學院

廣州美術學院 星海音樂學院 廣西藝術學院

四川美術學院 新疆藝術學院 雲南藝術學院

西安美術學院 西安音樂學院 解放軍藝術學院

參照執行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的院校(專業)名單

清華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東華大學 江南大學 北京服裝學院

天津工業大學 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藝術類本科專業)

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1個藝術類本科專業)

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