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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考報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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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2017年音樂學類全省統一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省考試院相關檔案要求,特制訂本須知。

2017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考報考須知

  一、考試科目及收費標準

1、音樂學類統考涉及的專業有音樂學(含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招考方向)、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考試科目及要求詳見《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統一考試音樂學類考試大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2、收費標準按鄂價費規【2013】215號檔案執行,每科目60元/人。

  二、報名、考試流程及要求

在大學聯考網報時已選報音樂學類統考的考生,於2016年12月13日至15日(每天08:00-17:00),憑大學聯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入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資訊網進行專業統考報名,填報相關資訊和相應科目的考試曲目並完成網上繳費。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以免錯過網報時間。網報結束後,系統將自動關閉,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的,視為未報名,不予以安排考試。

音樂學類統考報名考試具體流程:

特別提示:音樂學類統考考試時間因故調整為2017年1月6日-10日,請考生按本人准考證上的“考試安排”準時參加考試。

  (一)網上報名及要求

1、閱讀須知:考生登入報名系統後,須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和注意事項。

2、核對資訊:考生須認真核對考生資訊是否與本人大學聯考報名時填報資訊一致。

3、曲目填報:在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資訊網上公佈的曲目範圍內選取兩首樂曲進行填報。請仔細核校選報曲目,以免錯選。

4、網上繳費: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入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資訊網進行網上繳納考試費,網上繳費成功後,考生不能修改任何報考資訊。

5、列印准考證:請考生於2017年1月4日至考試結束,憑大學聯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入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資訊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二)筆試流程及要求

1.考生須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在考場入口處接受安檢,安檢通過後,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後,對號入座,並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驗。

2.考生進入考場時,不得攜帶書包、資料和通訊裝置及其他物品,所帶物品須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處”。

3.考生只准攜帶2B鉛筆、橡皮和黑色簽字筆參加考試。筆試內容全部為客觀題,所有答案必須填塗在答題卡上的規定位置,否則無效。

4.考生應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涂姓名、准考證號,在答題卡指定區域貼上好本人准考證條形碼,除此之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

5.筆試科目開考後,考生一律不得入場(因筆試考試開始需播放音訊試題,考生如遲到則影響他人作答)。筆試均無“遲到15分鐘內可進場”之規定,請各考生認準時間,按時進場,切莫因遲到而無法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考生方可交卷離場。

6.考生在考場內不準吸菸,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7.考試結束鈴響,考生必須立即起立、停止答題,待監考員清點試卷和答題卡無誤後,才能依次退出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等帶出考場。

  (三)面試流程

1.侯考:考生須根據本人准考證“考試安排”規定的面試科目考試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入場,並在規定的候考區域集中候考。未在規定時間內入場的考生,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抽取考場: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場。

3.抽取考試順序和抽取考試曲目: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試順序並將考試序號牌佩戴在身體醒目位置;考生通過電腦隨機抽取考試曲目並簽字確認,同時須在該曲目伴奏CD盤上親自簽署本人姓名和准考證號。

考生須按照抽取的考試曲目進行演唱或演奏,如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試曲目進行演唱或演奏,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會影響考生考試成績。

4.考試身份採集: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後,根據工作人員指引,在規定區域內面對考場監控裝置留存考生身份(採集正面頭像及考試序號牌的時間不少於2秒)。

5.演唱或演奏:聲樂演唱考生入場後將僅存有抽取考試曲目的伴奏CD(也可以清唱)交給播放員播放並進行現場背譜演唱,演唱完畢後CD盤由考點留存;器樂演奏實行現場無伴奏背譜演奏。

6.現場評分:評委根據考生現場表現進行現場評分。考試過程中,如評委組認為考生的表演或表現內容已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據,主評委可提前叫停結束考試。

7.領回准考證和身份證:考生完成演唱或演奏科目後將考試序號牌交回給考場工作人員並領回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在工作人員指引下到視唱科目侯考區侯考。

8.視唱考試:機考形式,考生根據視唱考試流程進行上機考試。視唱考試具體流程和注意事項將在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資訊網公佈,請考生注意查看了解。

9.離場:考生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後,按照規定路線離場。

  (四)面試要求

1.考生按本人准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侯考並參加考試。

2.考試時,遲到者不得進場,視為自動棄考。誤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補考和退費。

3.考生進入考區前,統一進行安檢,除參考證件、面試所需伴奏光碟外,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錄音錄影裝置等物品進入考場。考試期間發現攜帶、使用違禁物品者,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4.面試考場備有鋼琴、電子管風琴(雅馬哈O1C型電子管風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請自備);打擊樂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五組)、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他樂器考生自備。考場內考生禁止透露姓名、准考證號、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等資訊,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不得發出與考試內容無關的聲音(譬如咳嗽、跺腳、拍掌、打節奏等)。

5.演唱科目:①美聲、民族唱法自備鋼琴伴奏CD盤,其它伴奏形式成績無效,也可清唱;通俗唱法可使用CD伴奏,也可清唱;②每盤CD僅存一首考試曲目並須在碟面標明曲目名稱;③要求背譜演唱。④考生須確保伴奏CD質量,能夠正常播放。⑤不得使用手機、U盤等介質儲存伴奏曲目。

6.演奏科目:①器樂演奏實行無伴奏演奏;②要求背譜演奏。

7.考生應於2017年1月6日下午察看熟悉考點,瞭解有關考試注意事項。考試的相關資訊和規定將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資訊網和考試現場公告欄公佈。如有變化,以考試現場公告為準。

  三、 考試地點

筆試地點:筆試地點以考生本人准考證安排為準;

面試地點: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

考生應在考前瞭解到達考點的行車路線及周邊交通狀況,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考試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

  四、違規處理

對在統考中違紀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五、乘車路線

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乘車路線:

(1)從武昌火車站可乘坐43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或乘坐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2)從漢口火車可乘坐軌道交通2號線至積玉橋站,從A口出,轉乘514、539、717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或乘坐軌道交通2號線至中南路站下車,轉乘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3)從武漢火車站可乘坐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4)從天河機場乘車機場大巴至武昌傅家坡客運站,轉乘578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乘車路線(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常青五路54號,武漢市委黨校對面):

(1)乘坐535、560、568、601、729、512、522、705、318、620、299、296公交線路至楊汊湖小區。

(2)乘坐地鐵2號線至長港路站下,從F出口,步行5-10分鐘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