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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大學聯考招生簡章

藝術大學聯考 閱讀(1.05W)

  一、學校名稱:江蘇大學

江蘇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大學聯考招生簡章

  二、國標程式碼:10299(國標)

  三、學校性質:全國重點大學

  四、辦學性質:公

  五、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實施錄取工作。

2.江蘇省考生只需參加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另行公佈(見江蘇大學2015年招生章程)。

3.江蘇省以外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報名參加江蘇大學在該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4.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考生,進檔後,以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江蘇省考生為省統考成績,其他省考生為校考成績)計總分,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並安排專業,同分考生按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符合所在省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後的成績錄取。

6.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六、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

各專業考生身體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此外,色覺異常(色弱、色盲)者不能錄取在江蘇大學藝術類專業。學生入校後將進行復查,異常者按照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七、收費標準:培養費:6800元/生·年;其他費用詳見“新生入學須知”。

本章程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