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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越秀區小升中中返區生辦理報名入讀手續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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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區生指國小應屆畢業生的戶籍在我區,而學籍在本市外區(非越秀區)返區生或外市(非廣州市)的兩類學生,統稱為“返區生”,其辦理返區升學報名手續辦法如下:

2017年越秀區小升中中返區生辦理報名入讀手續須知

  一、辦理時間:

2017年5月5日(星期五,全市統一辦理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二、辦理地點:越秀區少年宮東山校區(地址:廟前直街一號)

  三、報名資料:

(一)戶口簿和身份證:學生需具有我區常住戶籍。

(二) 在我區具有完全房產。

完全房產是指:學生實際居住在我區,且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他法定監護人是指父母已死亡或者已喪失監護能力的,依據法律及法規應為該學生的監護人者)同戶同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須為戶主且為本戶主房產的產權所有者,戶口簿上的地址應與學生居住地證明(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一致。完全房產的產權面積需達到30平方米以上。

若家長無完全房產,請提供在我區的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僅限於市房管確認的.租賃合同)等居住地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此外,還需提供父母雙方《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即廣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產查冊證明)及出具在我區為廣州市唯一居住地的其他證明材料。

資料要求:

1、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影印件,戶口簿影印件須提供戶主首頁及父母和學生本人頁,房產證等居住地資料的影印件請使用A4紙規格。

2、以上在我區購房或租住公房的合同簽訂時間及學生本人戶籍遷入我區的最後截止日期為2017年5月5日之前。

(三)民辦國小的畢業生

還需提供學生就讀該校五、六年級的學費繳費單據的原件和影印件。

(四)畢業國小證明和學生學籍資訊表的原件

1、本市返區生需提供“廣州市學生學籍資訊表”和“學生全國系統學籍表”原件(由現就讀國小分別從廣州市和全國學籍系統中列印,並加蓋學校印章,格式詳見(附件2、3)。

2、外市返區生需提供“學生全國系統學籍表”原件(由現就讀國小在全國中國小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中列印,並加蓋學校印章,格式詳見(附件3)。

(五)、學生本人(免冠彩色)的電子照片光碟一張,要求詳見(附件1)。

  四、學位安排辦法:

(一)具有我區完全房產的本市返區生,參加電腦派位。符合廣州市國中特長生報名條件者,可報我區體育(科技)、藝術類特長生。

(二)具有我區不完全房產的本市返區生(含民辦學校畢業生),依據廣州市教育局印發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5]11號文的規定:“具有本市戶籍且在公辦國小(含政府在民辦國小購買的學位)畢業的學生及政策性照顧藉讀生,在畢業學校所屬區範圍內升學。”故我區原則上不再為其提供初中學位,該生的國中學位由學生現就讀學校所在區安排解決。

但對確有實際困難的學生,我局將視申請人的具體情況為其統籌安排學位,但不參加電腦派位。

(三)外市返區生,參加我區電腦派位。

(四)獲批准的返區生視為自動放棄原就讀學校所在地區的升學資格。

  五、補辦時間和地點:

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補辦返區升學審批手續,但只受理5月5日已到審批現場,需補交材料的申請人。

補辦地點:越秀區教育局招考辦(地址:龜崗大馬路德安路1號之二成教大樓14樓),辦理時間:下午:15:00—16:00。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返區生一律在原畢業學校參加畢業考試,學生或家長需把《越秀區國小升中登記表》帶回畢業學校填寫好畢業成績及評語,被我區中學錄取後,註冊報到時自行交到錄取中學。

(二)我局將在越秀教育網(http:// )上的“公開”欄--“招生問答”或“招考通知”欄中公佈返區生、國中特長生的相關招生政策和錄取辦法,敬請各國小畢業生及家長及時上網查詢。

附件:1、越秀區國小升中返區生電子相片採集標準

2、“廣州市學生學籍資訊表”(參考樣本)

3、“學生全國系統學籍表”(參考樣本)

  (點選下載)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