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升學>大學聯考>

2015年吉林大學聯考政策調整詳解

大學聯考 閱讀(1.03W)

  2015年吉林大學聯考加分政策調整:

2015年吉林大學聯考政策調整詳解

  1、是加分專案大幅減少

體育特長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等全國性加分專案,2015年1月1日之後獲得的,取消大學聯考加分資格;2015年1月1日之前獲得的,繼續保留加分資格。

對於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幹部、省級優秀團幹部、市(州)級見義勇為稱號獲得者等地方性加分專案,將從2015年大學聯考起直接取消。

暫時保留散居地區少數民族加分政策,2015年1月1日後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取消加分資格。但考慮到少數民族考生的特殊性,予以保留少數民族預科班報考資格。

此外,取消了地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政策。

  2、是加分分值進一步縮減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體育特長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等全國性加分專案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可繼續保留加分資格,但加分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3、是加分適用範圍進一步明確

對於散居地區非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繼續保留加5分資格,但只適用於吉林省省屬高校在本省招生;2015年1月1日後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取消加分資格。

  2015年大學聯考吉林省保留以下考生大學聯考加分資格:

1.烈士子女。2.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集地區少數民族考生。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4.自主就業退役士兵。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015年吉林省少數民族政策如何界定?

1. 是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少數民族考生,保留照顧加分資格,分值為10分。

2. 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一州三縣,即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伊通滿族自治縣)不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本民族考生,保留照顧加分資格,分值為5分。

3. 是散居地區不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繼續保留加5分資格;2015年1月1日後取得我省高中學籍的,取消加分資格。

  學科特長生加分資格取消後,還有優勢嗎?

取消加分後,相關的評優、競賽等活動仍可正常進行,但不可與大學聯考掛鉤。具備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考生所獲獎項,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可根據考生實際情況在初審時給予充分考慮。例如,2015年1月1日後獲得奧賽獎項及學科類競賽獎項的考生,2015年大學聯考自主招生時均有機會享受初審優先通過的待遇。此外,具備藝術、體育、學科特長的考生,學校將如實記錄到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中,供高校錄取時參考。同時,鼓勵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高校藝術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