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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閩南師範大學本科新生報到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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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閩南師範大學2014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學報到須知

2014年閩南師範大學本科新生報到須知

親愛的同學:

祝賀你成為我校2014級新生。為幫助你順利辦理入學手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到時間、地點

凡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及身份證等有關證件,按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招生就業處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一般不得超過20天。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請所有新生務必於收到《閩南師範大學2014新生報到須知》後的5天內,登入“福建省學生服務平臺”進行預註冊預報到、參保繳費(平臺網址: ,登入賬號:身份證號碼,密碼:身份證號後六位)。

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國語學院、經濟學院、法學院、管理學院、歷史與社會發展學院、藝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海外教育學院新生報到時間為2014年9月6日。

數學與統計學院、計算機學院、物理與資訊工程學院、化學與環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體育學院新生報到時間為2014年9月7日。

新生請勿提前報到。若提前到達,請自行解決食宿。住宿可與校內逸夫國際學術交流中心聯絡(電話:0596-2593888)。

報到地點:漳州市縣前直街36號閩南師範大學。在規定的報到時間,我校將派專車到漳州火車站、漳州火車東站和長途汽車站、客運中心站、客運西站等接站地點迎接新生。

  二、報到須攜帶的證件及物品

1、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辦理入學手續。

2、黨員須攜帶黨組織關係介紹信,團員須攜帶團組織關係材料及團員證。

3、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半身免冠正面相片 10張。

4、四年制本科新生憑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地縣(市、區)高招辦領取經密封、加蓋當地高招辦公章的本人紙質檔案材料,到校報到時交於各學院(請勿自行拆封)。如需郵寄紙質檔案材料,請所在中學或報名點將考生檔案通過機要件寄送我校學生處(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縣前直街36號,單位名稱:閩南師範大學學生處,郵編:363000,收件人:王老師,聯絡電話:0596-2527137)。

5、根據閩招委[2008]7號檔案精神,被我校錄取的福建省考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我校錄取的其他省市的考生,入學時由考生根據自己的意願辦理或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有遷戶口的學生畢業時戶口原則上需遷往就業單位或遷回原籍,學校不予保留)。要辦理遷移手續的其他省市的新生需攜帶父母身份證影印件及我校錄取通知書影印件。

6、高職高專升本科新生須持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到校報到,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取消錄取資格。

 三、繳費專案及標準

學生有繳納學費的義務。學校實行按學分收費的辦法。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其專業、年級應修學分的繳費標準,按一學年額度繳納學費。按閩教財[2002]59號通知精神,入校新生請自備生活用品及床上用品。

項 目收費標準
學費1.一般本科專業(學制四年):5040元/年。
2.重點學科專業(學制四年):5460元/年。
3.軟體工程專業(學制四年):9200元/年均(一、二年學費5040元/生.學年,三、四年學費13360元/年)。
4.藝術類本科專業(學制四年):8640元/年。
5.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專案(學制四年)各專業第一、二、四學年學費15000元∕年;第三學年到臺灣合作院校學習,學費按合作高校的收費標準收取,約新臺幣10萬元,摺合人民幣約2萬多元。
教材代辦費800元/年
學生平安保險60元/年(自願投保)
學生公寓住宿費
(該項收費不辦理減免緩,報到時一次性繳納。)
1、達理公寓2A、2B、4A、4B幢(4人間):1200元/生學年。
2、達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間):950元/生學年。
3、瑞京公寓A、B、C幢(6人間):1030元/生學年。
4、瑞京公寓D幢(6人間):900元/生學年。
5、新學生公寓一號樓(4人間):1080元/生學年
6、普通宿舍:500元/生學年。
備註:以上住宿標準不含空調部分,安裝空調的學生公寓加收的標準為:200元/生學年(2人間),100元/生學年(4人間),70元/生學年(6人間),50元/生學年(8人及8人以上)。

備註:1.以上各項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物價部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各項助學措施

1、獎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專業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獎助學金等。

2、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前,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地區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未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困難學生入學後可向學校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貸出金融機構審批。另外,根據往屆學生做法,學生被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也可向戶口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商業貸款。生源地助學貸款、商業助學貸款匯入學校,賬戶名稱:閩南師範大學學校代號:10402;開戶行代號:105399000506;賬號:35001662433050013703;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漳州市分行營業部。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減、免、緩”交學費。

4、學校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提供臨時補助。

5、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以上各項資助政策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五、入學複查及體檢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假公濟私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須進行體檢覆查,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 (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經本人申請,由教務處批准,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並從通知之日起兩週內辦理離校手續,立即離校治療。拒不離校治療的,取消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治療費用自行負責。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的,必須在第二學年開學前,向教務處書面申請入學,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學校複查合格,重新辦理入學手續。複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師範類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證須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體檢要求。請師範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務必閱讀《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附後),如屬於該標準中不合格情況者,請入校後及時向招生就業處提出專業調整申請。

六、報到及入學注意事項

1、旅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並保管好隨身所帶貴重物品及各種證件,謹防丟失。

2、新生入校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複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應按學校規定辦理註冊手續。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不能如期註冊者,應當履行暫緩註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

4、所有費用由學校財務處統一收取,並開具福建省學校專用收費票據,學校不會委託其他部門或個人代收任何費用,請各位新生和家長注意資金安全。

  七、諮詢方式

報到事宜諮詢電話:0596-2591427、2591429

招生事宜諮詢電話:0596-2529991、2597633(傳真)

學費、教材代辦費諮詢電話:0596—2523027

住宿費諮詢電話: 0596--2559175

助學諮詢電話: 0596—252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