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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7年學業水平考試時間為5月6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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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考試於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舉行,全市共有95000餘名考生參加考試。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上海市2017年學業水平考試時間為5月6日、7日

  考試科目和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考試時間等級性考試科目
5月6日 (星期六)9:00—10:00物理
13:30—14:30化學
15:30—16:30思想政治
5月7日 (星期日)9:00—10:00歷史
13:30—14:30地理
15:30—16:30生命科學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

1. 考生必須憑考試通知單和本人有效證件(含有效居民身份證、有照片的社保卡、駕駛證、護照、軍人證),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請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關注當天氣象情況、考點周邊交通情況,儘量提前出門,以確保在規定時間節點前進入考場。筆試考試遲到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點考試。

2. 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教師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教師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3. 本次考試下午開考兩場,請參加下午第二場考試的`考生,特別注意考試時間和考場所在教室,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切勿走錯考場。

4. 考生進入考場可以攜帶物品:黑色字跡的鋼筆、水筆、2B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規定的科目除外)。筆試考試可攜帶計算器,但計算器不得具有無線通訊功能、電子儲存記憶功能和影象功能。

5. 嚴禁隨身攜帶進入考場的物品:

(1) 手機。一旦帶進考場被監考教師發現,不論是否使用均按作弊處理,取消當次考試所有科目的成績;

(2) 具有無線接收、傳輸功能的各種通訊工具及錄放裝置,包括智慧手錶和手環;

(3) 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

如果攜帶上述物品,須放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6. 考生領到試卷、答題紙和條形碼紙後,應認真核驗條形碼紙上的姓名、考生報名號和座位號,在答題紙正面及反面(若有)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考生報名號和座位號,並貼好條形碼。凡漏填、錯填或填寫字跡不清,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7. 考生必須按照題號順序在各題目的答題區域內作答。選擇題必須使用2B鉛筆填塗,非選擇題使用黑色字跡的水筆、鋼筆書寫。2B鉛筆僅用於作圖、畫圖。不準在答題紙上做有個人資訊的任何標記。超出答題區域書寫的答案或在試卷、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8. 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9. 考生不準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於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場前須經監考教師同意,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10. 考試結束訊號發出,考生應立即停筆,安坐原位,待監考教師收齊全部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後,根據監考教師指令,依次離開考場。

11. 希望廣大考生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誠信考試。警惕網上虛假資訊,保護自身利益,勿存僥倖心理,投機取巧不可取。如果有違規、違法行為都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