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點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1.應遠離各種汙染源,並滿足有關衛生防護標準的要求。
2.方便家長接送,避免交通干擾。
3.日照充足,場地乾燥,排水通暢,環境優美。
4.能為建築功能分割槽、出入口、室外遊戲場地的佈置提供必要條件。
二:建築設計要點
1.平面佈置應功能分割槽明確、避免相互干擾,方便使用管理,有利於交通疏散。
2.嚴禁將幼兒生活用房設定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
3.生活用房的室內淨高:活動室、寢室、乳兒室不低於2.80米,音體活動室不低於3.6米。
4.建築造型及室內設計應符合幼兒的特點。
5.生活用房應佈置在當地最好的.日照方位,並滿足冬至日底層滿窗日照不少於3小時的要求。溫暖地區、炎熱地區的生活用房應避免朝西,否則應設定遮陽措施。
6.各房間應滿足隔聲的要求。
三:總平面設計要求
1.對建築物、室外遊戲場地、綠化用地和雜物院等進行總體佈置,做到功能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適宜,遊戲場地日照充足,創造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點的環境空間。
2.室外活動場地必須各班設專用場地。每班的遊戲場地面積不應小於60平方米。各班遊戲場地之間宜採取分隔措施。
3.宜佈置有集中綠化,並嚴禁種植有毒、帶刺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