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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扼殺企業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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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謀殺了眾多企業?面對著企業員工討薪,企業合作伙伴討債,銀行抽貸和民間高利貸利息的威逼,企業老闆無奈之下選擇了“跑路”這一條不歸路,但又是誰點燃了最後一根導火線讓企業深陷危機甚至夭折的劊子手呢——民間高利貸,他既是社會的寄生蟲也是殘殺企業的劊子手。高利貸者為了極速謀取高額利息,利用黑社會組織不擇手段地向企業討債,通過負面新聞散播,煽動社會殘疾人,以及白布黑字討債等等惡劣的行為置於企業與死地,可想而知,高利貸者是市場經濟的攪局者,是社會安定麻煩的製造者。

誰是扼殺企業的罪魁禍首?

2014年,是被民營企業家稱之為最為煎熬的一年,而2015年對眾多企業生存而言是個極大的挑戰,眾多民營企業對市場環境預測並未抱太大的希望;這一時期“求生存”成為眾多企業發展的目標。歷經金融危機的洗禮,企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創還尚未撫平,2014年的“跑路潮”讓泉州的企業再一次成為焦點,也暴露出企業經營者的艱辛。那麼,又是什麼樣的原因在同一階段讓眾多的企業“倒閉、跑路、欠債討錢、欠薪逃債”的問題紛紛暴露呢?我想關鍵的引爆點還是在“高利貸”

  在高回報的驅使之下,高利貸者“非法集資、非法吸存公眾存款、非法轉貸、非法放貸”的形式滋生在社會中。

一大批的中小民營企業在短暫的2年之內紛紛倒閉、出逃達到了上百家;而民間借貸是壓垮企業的最後一根稻草。從2014年6月份月以來企業老闆“跑路潮”都與民間借貸有著直接的關係,這類民間高利貸存在的形式無非就是四種:以“非法集資、非法吸存公眾存款、非法轉貸、非法放貸”存在民間,滋生在以高處銀行信貸利息的4倍甚至更高的利益非法謀取高額利益,高利貸非法存在於社會並暗度陳倉地攪局著社會的穩定。而眾多跑路的公司都與高利貸緊密相連,幾乎已放棄實業,再加上自身實業利潤又薄,資金週轉頻頻出現問題,並且在高利貸的威逼之下,他們只能選擇“跑路”。

中小企業為何頻繁出現資金的斷口?中小企業一般利用銀行貸款和民間融資,企業由於向銀行借貸的時間和企業發費的經歷甚多,再加上近兩年由於銀行信貸緊縮,中小企業缺乏融資渠道,致使中小企業對民間融資的追捧熱度增加。中小企業為了能夠支撐日常的正常運轉不得不向把借貸的方式轉向民間借貸。由此引發的一系列糾紛,是導致中小企業關停倒閉、企業家出逃的主要原因。同時企業的倒閉也會引發其他上游供應鏈和與之擔保的關聯企業被受牽連而陷入困境。並且企業“破產和倒閉”的現象正逐步地向群體蔓延的趨勢;據悉,民間借貸的利率水平逐步升高,一般月息是2到6分,有的高達1角,甚至1角5,年利率達180%。但是做實業型的企業,大多數毛利潤不會超過10%,一般在3%-5%,可謂高利貸利息如虎。但是在銀行縮貸和抽貸的壓力之下,企業不借貸就等於等死,而借高利貸至少可以讓企業有個發展的時間空間,但是高利貸的危害讓企業陷入風口浪尖。當企業進退兩難時,企業無奈之下只能選擇高利貸,這在鞋服、化工、鋼鐵、百貨等產業中表現尤為明顯。

  高利貸是市場經濟的攪局者,是社會安定麻煩的製造者,他吞噬著企業並置於企業於死地。

我想大家應該有所認知:借貸的主體出借方主要還是個人,少數包括一些中介和準金融機構,但是相對數量甚少,由於借入方大多是中小型民營企業,民間借貸放款速度之快、抵押簡單方便快捷,成為新時期眾多借出方生存的行業。按照目前借貸的形式,大多企業民間借貸利息高,高則達到6分,少也要2分,這樣企業長期下去,企業運營的成本逐漸增大,加劇企業額外的重負。另外一方面,由於民間借貸的利息之高,企業融資後為了快速較少借貸產生的利息將一部分投入到“錢生錢”的階段,進而想獲取因借貸損失的利潤,久而久之企業因將資本大量投向非生產領域導致企業內部產業資金供應嚴重不足,從而影響本企業自身正常運營。第三方面,在市場規律優勝劣汰的競爭壓力之下,由於企業管理或經營過於保守或陳舊,導致的破產或倒閉,這是正常的現象。第四方面,企業本身經營出現資金的斷層,再加上民間借貸的壓力或是銀行轉貸的壓力,讓企業雪上加霜,加大企業跑路的絕境,這類現象是目前緊逼企業跑路現場的最為直接因素。

此外,在民間借貸上,高利貸者為了規避借貸風險,要求多方聯保,這種聯保形式牽涉到多家企業,一旦出現多方聯保,金額巨大的一旦企業出現資金不流暢就會引發一連串的倒閉或跑路現象,當這種一家借貸的企業跑路時,將會牽動多家企業的聯保,並且在民間借貸市場利率高漲的情況之下,多家聯保企業也充當了債權者的'角色,由此在民間借貸的重壓之下,引發的企業跑路潮呈現多米諾骨牌效應。

縱觀2014年的6月起,短短的半年之餘,出現了農民工到政府大樓拉橫幅討薪討債,大街道黑字白布懸掛的討債等等現象眾多,引起了社會不安定的現象屢屢皆是。但是更讓社會和企業不安穩的便是非法討債的黑社會團伙為了從討債中獲取巨大金額策劃了散播企業經營不善的謠言,包括聯保的企業也深陷其中;高利貸者利用殘疾人到企業辦公場所擾亂秩序,或是讓殘疾人在企業日常的營業門店干擾客戶進店購買,以及拉斷企業供電、亂扔垃圾到企業運營場所、亂噴漆影響企業品牌形象、肆意召集社會惡混到企業經營場所靜坐等等非法行為,嚴重地影響企業日常的運轉和產品銷售,再加上高利貸財主僱養黑社會團伙肆無忌憚地煽動謠言,讓企業內部員工驚慌失措,加劇員工對企業失去了信心,進而更是加大企業無法生產,企業內憂外患的困局,讓企業深陷巨大危機,於此引發的企業與員工、企業與供應商、企業與代理商等等的矛盾越發嚴峻。

眾所周知,引發眾多企業跑路的現象最為根本的原因是企業自身經營不善,但是值得我們反思的是直接觸發企業跑路的是民間高利貸;他們不擇手段地指使黑社會勢力對企業的“打、搾、鬧、恐嚇、威脅”等侵犯行為,帶給企業巨大負面影響,是企業瞬間夭折、跑路的罪為禍首。

  政府應高度關注高利貸帶來社會巨大破壞,嚴格規範非法討債以及嚴重地打擊黑社會團伙非法討債行為。

第一,政府應該嚴厲查辦高利貸者收買黑社會團伙向企業討債的行為。由於高利貸者試圖快速地謀取高額利息,這種高額的利息低著幾百萬,高者上千萬,這在晉江行業裡頭是很普遍的現象。而且高利貸者討債的手段極具殘忍,這無非就是加劇企業動盪不安甚至直接破產。政府應該求嚴厲打擊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維護企業正常生產和金融秩序穩定。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融資行為,堅決依法予以取締與查處,為企業自救保駕護航。當然了,對於高利貸者超出金融機構利率的,獲得的利息收入應該要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