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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銷與公司登出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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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吊銷營業執照屬於工商執法中的一項懲罰條款,只有企業或商鋪觸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規定時,工商部才會執行吊銷營業執照的;由法庭提出的清算,屬強制清算。不論公司本身、其債權人、公司註冊處處長或破產管理處處長均可以提出清盤要求。當清算令發出後,法庭會委派一名清盤人,破產管理處處長亦可以擔任臨時清盤人,整個程式牽涉多次董事、股東及債權人會議。

公司吊銷與公司登出的區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法人被吊銷後,其民事訴訟地位如何確定的函》中指出,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至被登出登記前,該企業法人仍應視為存續,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因此,他人以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為被告是可以的。公司登出,是在發生需要辦理登出登記的事項發生時,企業到工商局進行的一種正常登記手續。而公司吊銷營業執照則是由於企業違反法律的規定,工商局對其進行的一種懲罰措施;吊銷營業執照時,仍要求企業履行登出手續。

  二者的區別表現在:

  一、表現形態不同

企業法人登出是企業通過書面材料,提交有關檔案、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係的登記行為,是企業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業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應視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二、執法程式不同

企業法人登出是企業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准、向企業發登出登記核准函、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式來實現終止。而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稽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式剝奪企業經營行為的能力。

  三、行為結果不同

企業法人登出標誌著該企業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係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業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標緻著該企業由於違法而被強制剝奪經營資格,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後辦理登出登記。

  公司登出的條件

公司登出是公司消滅的最後一步,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購、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公司內部分立解散,或者由於一些業務經營方式不規範被依法責令關閉,這時公司可以申請登出。公司登出的條件和程式是什麼呢?下面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三、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公司申請登出登記,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領取)。

2、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

3、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登出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決定登出的檔案。

法院宣告公司破產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檔案或行政機關的決定。

4、公司清算組織成立檔案: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關於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關於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檔案。

法院宣告公司破產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機關關於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檔案;

5、經確認的清算報告: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關於確認公司清算報告的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關於確認公司清算報告的檔案。法院宣告公司破產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機關確認公司清算報告的檔案.

6、開戶銀行的銷戶證明;

7、稅務機關關於辦理稅務登記登出的受理證明;

8、《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9、公司在報紙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除上述說明外,均應由被委託人簽名並署明“經核對,本影印件與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