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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風險防範

企法顧問 閱讀(3.19W)

導語: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主要涉及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其他風險的管理,同時針對不同的風險的特點,確定不同的實施方案和管理戰略。

金融機構風險防範

  金融機構法律顧問律師法律顧問具體要求

  一、服務、參謀功能

對企業生產經營決策和重大經濟活動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對企業面臨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參與對相關糾紛的調解,或代表企業進行訴訟。

應當做好了解決策事項的.有關背景;瞭解有關當事人的資信情況;熟悉有關的法律法規;協調好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的關係;為經營決策提供正確完整的法律意見和方案。

  二、管理控制和風險預防功能

  1、合同管理:

統一歸口管理與分類專項管理相結合;合同管理人員資格制度;合同授權委託制度;合同審查制度;合同會籤和審批制度;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監督檢查制度;合同糾紛調處制度;合同臺帳及統計報表制度;合同歸檔制度;合同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

  2、審查合同:

合法性審查(主體,代理人資格,合同形式,內容,訂立手續)、真實性審查(是否有欺詐,重大誤解)、公平性審查(是否顯失公平)、周密性審查(是否完備、嚴密、準確、規範)。避免簽訂無效合同,避免出現重大內容瑕疵。儘量爭取合同起草權。

  3、建立法律風險防範體系(事前防範為主,事中化解和事後補救為輔):

通過接受法律諮詢、代理訴訟等法律服務,發現、識別、整理分析並發現法律風險,制定、實施相應的應對措施,監控和處理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使法律風險被控制在企業所能接受的範圍內,實現企業承擔的法律風險與經營收益的優化和平衡。也就是說要使企業在法律風險最低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或在收益一定的前提下,追求法律風險的最小化。

  4、預防法律風險: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範企業管理行為,做到依法治企。根據法律風險源,制定出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通過法制宣傳教育,灌輸法律風險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