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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監理合同管理問題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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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管理的內容方面,很多的監理工程師存在著誤解,以為合同管理就是對合同進行存檔管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監理合同管理問題及對策,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2017最新監理合同管理問題及對策

  1 監理合同管理的作用

1.監理合同的管理,有利於加強雙方的合作,並在實際執行中能夠對合同做出正確的解釋;可能減少和防止合同糾紛;通過合同執行情況,有利於合同的檢查跟蹤,制訂解決合同執行中的對策。

2.不但是資訊系統監理的重要內容,並且合同管理貫穿於資訊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資訊系統建設以合同簽訂開始,並以合同的完全履行結束,將合同管理稱為資訊系統監理過程的生命線毫不為過。在資訊系統建設過程中,工程的各方都按照合同的內容各司其職,嚴格履行合同。因此,不管是建設單位,還是承建單位或者是監理單位,都需要樹立強烈的合同管理意識,做好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對於監理單位來說,不僅是履行監理義務的重要一環,而且是做好監理工作,處理監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的主要依據。

3.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許可權,在監理合同中已經予以明確。由於監理工程師的獨立地位,就決定了監理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能夠督促合同雙方全面履行合同,公正的解決諸如違約、索賠等合同糾紛,協調雙方的合同關係。合同管理不但是資訊系統監理的重要內容,並且合同管理貫穿資訊系統工程建設的全過程,資訊系統建設以合同簽訂開始,並以合同完全履行結束。因此,合同管理對於監理單位來說,不僅是履行監理義務的重要一環,而且是做好監理工作,處理好監理全過程的主要依據。

4.同是委託方與受委託方簽訂監理業務的協議,是由建設單位與取得了監理資質證書的監理公司、監理事務所等監理單位為完成商定的監理業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它是進行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控制和工程投資控制的重要依據。實際上,它是由監理單位利用經濟、技術知識協助專案法人對工程建設專案承包合同進行的管理,對承包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控制、協調、服務以實現承包合同目標的一種新的合同型別,是經濟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

  2 監理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在合同管理的內容方面,很多的監理工程師存在著誤解,以為合同管理就是對合同進行存檔管理。存檔管理屬於合同管理,但是不是合同管理的全部,合同管理總體上可以分為合同的簽訂管理、合同的履行管理和合同的存檔管理。

1.資訊系統監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該制度應該包括資訊系統合同的擬定、協商、會籤、保管等工作的具體工作流程和制度。如合同會籤前,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對合同的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保合同內容沒有不利於建設方利益的不合理條款。具體的合同管理詳細制度因公司的管理方式而不同,可以根據監理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實施的時候也可以根據監理專案部的情況進行適當裁剪,但是制度本身必須完整,不能有漏洞,具體細節可以簡化,而且需要在監理專案開始前固定好,不能隨意改變管理制度。

2.監理單位擬定資訊系統設計、施工或者裝置供應等各類合同的具體條款,參與各方訂立合同時候的談判工作。目前的各類合同都有合同範本,因此不需每籤一份合同都重新起草,但是稽核合同條款的時候需要特別仔細,在眾多條款中找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相當的細心與耐心,一旦這種不合理的條款簽訂了後,將可能給建設單位帶來很大的利益損害。在招投標過程或者是合同簽訂的過程中,由於建設單位不是資訊系統領域的專家,因此無法在合同談判過程中取得主動地位,為了簽訂一個利於建設單位的合同,就需要監理工程師發揮業務專家的優勢,代表建設單位進行合同簽訂過程中的談判工作,為建設單位在合同簽訂的時候爭取主動權。

3.掌握合同執行情況,及時糾偏。資訊系統建設過程也就是資訊系統合同的執行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不斷的將實施情況與施工合同進行對比,觀察目前的實施是否偏離合同的要求,如果偏離合同要求,則需要對偏離進行糾正,確保合同執行的正確性和實時性。對於合同規定要求實現的功能沒有實現,則需要監督承建單位實現該功能,如果做了合同中沒有要求的多餘的事情,也要及時地阻止承建單位,以免浪費投資、延誤進度。

4.研究合同條款,公平、公正的處理索賠和合同糾紛。整個資訊系統建設過程不一定都是風平浪靜,有時候也有大風大浪,如果合同的執行方沒有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則可能造成另一方的損失,這個時候索賠就出現了。有爭議的合同條款也可能在所難免出現在合同中,或者發生了合同條款中沒有規定的事件等等,都可能導致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的糾紛。監理工程師對待這種糾紛就需要秉公處理,切不可一頭偏向建設單位,否則會自掃監理身為“獨立第三方”的形象。要公平、公正的處理索賠和合同糾紛就需要對合同條款有很深的研究,在監理方自身對合同理解不夠的時候,切忌不要隨意進行判斷處理。

5.對建設過程中的所有合同進行存檔管理。合同作為重要的工程文件資料,需要妥善保管,不管是監理工作過程中,還是監理工作完成後,合同都應該作為工程資料永久的儲存下來。在資訊系統建設過程中,很多工作都需要查閱合同,眾多監理人員頻繁的查閱合同資料,很容易造成合同的遺失,如果合同丟失了將導致後面的監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因此,必須在監理專案部建立嚴格的合同存檔管理制度。工程竣工後,合同隨同其他的監理資料必須上交一份給上級主管部門存檔管理。

  3 監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 合同簽訂前提欠缺公正

當前,由於國內建築市場不盡規範,市場機制不夠完善,使得在工程招投標中的行政干預、地方保護、部門分割和行業壟斷情況嚴重,明招暗投、暗箱操作、陰陽合同、幕後交易等違法違紀現象累見不鮮。監理企業的不均衡發展與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例的失調,形成了僧多粥少的供需關係,導致惡性無序的競爭局面。監理企業往往為了生存只能是飢不擇食、違心簽訂陰陽合同來取得工程專案,給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監理對合同管理無所適從,不知按那個合同來執行,建設主管部門更是無法監管。

3.2 合同簽訂的條款欠缺公平

因建設單位的過分強勢,合同大多條款強調的是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監理方的義務,對建設單位的制約條款較少,對監理單位的制約條款較多;對建設單位的違約、賠償方面的約定抽象、籠統,對監理單位的違約條款苛刻細微,有些不屬於監理單位履行的義務也強加給監理。這些都不利於監理合同的嚴肅性和公平,其結果只能導致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

3.3 合同履行過程中欠缺誠信

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建設單位的自身要求增加工作量但不增加監理服務費用的情況比比皆是,監理的額外工作和附加工作也不另計費用。非監理原因導致工期延長按規定應收取延期費用,但建設單位總是以總價包乾或免費服務為藉口而拒絕支付,監理單位為總體成本考慮不得不降低服務質量,如減少現場監理人員數量、招聘一些較低層次的監理工程師,從而不利於整體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3.4 合同履行過程中欠缺動態管理

多數監理企業管理者存在著合同管理認識上的偏差,他們在企業管理中往往忽視合同的動態管理,合同的履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簽約、交貨、驗收、結算等等環節,對方履約情況能力如何,只有通過這些不同的環節才能體現出來的。作為企業的管理者,即使在合同簽訂前已經對對方的資信、註冊資本、信譽、生產經營規模等進行了各方面的調查,但應當注意到的是,通過考察得到的這些資訊,只能說明對方過去的情況,隨著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推進對方履約能力可能發生變化,對方履約能力如何只能通過對合同的動態管理才能得到客觀的評價,因此,糾正自己認識上的'偏差,加強合同的動態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合同履行可能造成的各類經濟損失。

3.5 合同管理人員欠缺法律意識

合同管理即使不需要專人負責,也應當分工明確。因授權不明而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比比皆是。在實際工作中常常發現授權委託不明、委託期限沒有或者不詳以及合同專用章到處亂放的現象,這是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的。盲目親信“口頭承諾”的協議,一旦一方失去信譽便糾纏不清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在合同的簽訂時,一定要明確地確定合同的名稱,以防糾紛發生時不知道如何適用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企業為了避免糾紛、防止約定不明確,常常使用格式化的合同,因為這樣的合同條款相對而言條款比較全面。

  4 做好監理合同管理的對策

4.1 選對總監理工程師是關鍵

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單位派往建設單位履行監理合同的全權負責人。可見,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專案監理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承擔著工程監理的最終責任,因此,其必須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具備較高的專業技術知識與豐富的管理經驗及很強的領導藝術和組織協調能力,並取得總監理工程師和註冊證書等條件,才能較好的按公平、公正、守法、信用的原則執行合同。因此,專案法人在審查總監理工程的相關資料及工作業績時,有必要向其擔任過專案總監的相關業主單位考查瞭解,只有做到全面考查,才能選擇出好的總監理工程師,以確保達到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

4.2 合同簽訂要嚴格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監理合同示範文字並結合工程專案的實際情況,簽訂完備的監理合同,來約束合同雙方嚴格按照合同條款的規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簽訂的及時性和合同條款的合理性,為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減少和杜絕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必要的糾紛奠定基礎。從工程實踐中看,要想在建設過程中把握監理工作的主動權,必須瞭解合同簽訂的整個過程,並在不同的時期制定相應的合同管理計劃,幫助業主對工程的質量、進度、費用目標進行控制。

4.3 合同責任、義務要明確

為確保雙方的利益受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和約束,合同中一定要明確雙方責任,尤其是監理單位的責任。因監理工程師在執行監理任務的過程中,由於受自身因素或外界因素影響,難免會出錯,因此,要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於哪些失誤造成的重大損失應由哪方承擔。只有這樣,才能促使監理工程師對自己的工作承擔技術、法律和經濟責任。

4.4 授權要有保證

專案管理的成功是以充分的授權為基礎的,因此,專案法人應給予監理工程師充分的授權,不應過多幹涉監理工程師的工作,以保證監理工程師充分發揮他們的智慧更好地為自己服務。而監理工程師在為專案法人進行建設專案管理時,應在建設專案實施階段即設計好施工階段的管理目標及出發點,並與設計或施工單位的管理目標區分開來,按合同要求進行工程建設投資、質量、進度控制。

4.5 過程管理要加強

在合同具體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嚴格按監理合同條款的規定執行監理工作,無論是對工程質量、投資、進度目標的有效控制,還是對合同管理、資訊管理和安全管理以及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的編制,對施工單位申報材料的審查審批、工程量的計量與核實、工程價款結算到內業資料的整理操作程式等方面均按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保證監理合同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工程專案從招標、投標、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涉及到業主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材料供應單位等,怎樣才能使各參建單位建立有機的聯絡,相互協調,默契配合,共同實現質量、進度、費用的三大目標,一個重要的措施就是利用合同手段,通過經濟與法律相結合的方法,將工程專案所涉及的各個單位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建立起多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以保證工程專案目標的順利實現。

4.6 檔案管理要強化

無論是專案法人還是監理工程師都要做好監理合同的檔案資料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後,要將全部的監理合同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建檔保管。在合同施工過程中,對合同文件,包括工程變更、工程延期、費用賠償、爭端與仲裁、違約、工程分包、工程保險等方面的資料都要做好系統分類,認真管理。並確保合同資料準確、全面、真實無誤,能全面反映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為今後水利工程建設專案監理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經驗。

  5 結 語

監理合同管理是工程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監理工程師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進行監理工作,準確掌握監理資訊,對於完成質量監理、進度監理和費用監理具有重要的作用。通過加強監理合同管理,使工程建設監理體制逐步走向正規化、規範化和法制化,促使工程建設市場體制更加完善合同管理貫穿著整個資訊系統工程的各生命階段,做好了資訊系統監理的合同管理就等於抓住了資訊系統監理工程的“生命線”。做好合同管理,不僅要做好合同的存檔管理,而且要從合同的擬定、談判、簽訂和執行等環節做好管理。簽訂一份有利的合同是成功的開始,也是好的合同管理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