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培訓>婚慶策劃>

新娘為什麼要穿紅鞋

婚慶策劃 閱讀(1.32W)

導語: 婚鞋作為婚禮上不可或缺的一個部分,配合婚紗使新娘在婚禮中顯得儀態萬千。但新娘鞋也是很多準新娘容易忽視的一個地方。但做一個完美新娘。新娘鞋的選擇卻大有學問。

新娘為什麼要穿紅鞋

  一、婚俗中的婚鞋

在中國,婚姻被看成是君臣、父子、等級人倫之根本,家族興衰的關鍵,未婚男女的終身大事,不僅受到朝廷、官府、父母、媒妁的干涉,而且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和廣泛關注。這一點在中國婚禮隆重而繁瑣的儀式以及特定的穿著中有著突出的體現。

鞋為舊時婚嫁吉祥物,主要是著眼於其音,“鞋”“諧”相諧,是夫婦兩情相諧、和合美好的吉祥象徵。舊時婚俗,新婦嫁妝常備有銅鏡和鞋,寓“同偕到老”之意。張雲璈《四寸學》卷一雲:“今俗新婚之夕,取新婦鞋,以帕包裹,夫婦交遞之,名曰‘和諧’。” 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中也有相同的記載,都是以鞋取“諧”的吉兆。傳統婚俗中的婚鞋主要有三種:

一是黃道鞋。古時結婚要選黃道吉日,新娘在上轎時要穿著用黃布折成的鞋,叫“上轎鞋”,也叫“黃道鞋”,到夫家後再換紅色婚鞋。

二是踩堂鞋。有些地方是指女子結婚拜堂時所穿的鞋,有些地方則指新娘從上頭到開臉時所穿的鞋。開臉後,要另換新鞋,將踩堂鞋扔到床底最裡面,讓其爛在床底,不再見人,以示新娘此生不二次嫁人。另有一說,踩堂鞋早爛早生孩子。

三是睡鞋。睡鞋是舊時女子洞房上床時所穿的鞋,因為是一雙又薄又輕的軟底鞋,故又叫“軟鞋子”,上床時需由新郎親自脫下。富貴人家還在鞋內藏有以男女情事為內容的畫,脫鞋上床後由新郎新娘同看。

  二、鞋所反映的婚姻中的關係

從各地不同婚俗中鞋所表達的意義可以看出,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婚姻關係。歸納起來,主要反映了鞋與經濟和性的關係,除此之外,在某些地區還有有關鞋的'禁忌,這也從側面反映了人們的心理特徵。

  (一)鞋與經濟的關係

在以家庭為完整經濟單位的條件下,子女對家庭存在著一種依附關係。婚姻對於女人來說,象徵著從此與原來的家庭割裂,成為夫家的一員,正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而對於男方家庭來說,新娘和嫁妝一同成為了男方家庭的私有財產。婚俗中的鞋在很多時候就表現出這種象徵意義。

民間習俗對新娘的婚鞋穿著有嚴格的要求和講究,叫做“鞋不沾土,腳不踏地”。舊時漢、回、滿、壯等許多民族都有這個講究。在上海,女司儀在新娘出門時要多準備一雙全新的繡花鞋,待新娘登上轎子後,便要立即更換新鞋,表示新娘離家嫁為人父,不會帶任何屬於女家的東西到夫家,寓意將以後的生活交託於丈夫手上。而山西、山東等地的說法卻不一樣,叫女兒出嫁離家時“不帶孃家土”。民間認為,土能生萬物,地可產黃金,怕女兒帶走了土會帶走孃家種莊稼的好運氣。

  (二)鞋與性的關係

足和鞋之所以能與性和生殖產生聯絡,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首先,從表象特徵上來看,足底的凹隙如同女陰,而將雙腳並在一起形成的孔隙,又可被看作“非法出精之工具”。因此,鞋也就與腳一起,有了性的意味。

《史記周本紀》中記載了邰氏的女子姜嫄,在郊野見到神人的足跡,“踐之而身動,如有孕”,後生下了周之始祖后稷的故事。這是最早將生殖與女人的腳聯絡在一起的“足跡感孕”神話。鞋也就因與腳的密切關係而逐漸有了性和生殖的象徵意義。《周易》中就有將鞋作為婚配現象的導引和借喻的記載。

  (三)鞋與禁忌

在山東,新娘忌穿紅色的鞋子,因為紅色象徵著火坑,穿紅鞋結婚,就是跳入了火坑,過水深火熱的日子,不吉利。河北等地則要穿紅鞋,象徵著初婚;再婚婦女,不允許穿紅鞋,只能穿綠鞋。有些地方,喜鞋的用料忌用緞子,這與繁育後代有著直接關係。因為“緞子”與“斷子”諧音,象徵著斷子絕孫,因此很不吉利。

  三、鞋在婚俗中的意義

“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結婚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由於文化及地域的差異,世界各地都存在著自己獨特的婚俗。中國地大物博,幅員遼闊,民族眾多,婚俗也千姿百態,頗富情趣,中國不同的地域對鞋在婚俗中的運用也各不相同。

作為荊楚文化的中心湖北,傳統婚俗重視用“鞋”。許多地方男方過禮時,會送上全家大小人等的鞋樣,女方照鞋樣做好,婚禮的時候用來“散喜鞋”,也有親友鄰里主動向新娘討“喜鞋”的。湖北的姑娘出嫁,一定要為自己準備一件壓箱之寶——做工精美的“筒鞋”,即一男一女兩雙布鞋,其中女鞋大紅綢緞面繡花,男鞋用青緞素面,花秀在鞋墊或鞋底上。出嫁時,將女鞋套在男鞋中帶到婆家,作為嫁妝。因為在湖北方言中,將一物套在另一物中稱“筒”,所以兩雙鞋套在一起,自然就稱作“筒鞋”了。這正合了婚禮上的一句口頭彩話——“同偕到老”,故被當作是夫妻恩愛、白頭偕老的象徵物,足見“筒鞋”在人們心中的神聖地位。

在安徽婚俗中,新人會來到男家門前,男家會請兩位兒女雙全的夫人,將新郎和新娘的鞋對換,因為“鞋”與“偕”同音,故此舉有“白頭偕老”的象徵。同樣是在安徽的徽州,進入洞房後,人們要取新娘嫁妝中的男、女新鞋各一雙置放在床前,諧音“同鞋(行)到老”,因為在徽州方言中,“鞋”與“行”同音。

在麗江納西族辦喜事時,當男家把新娘迎進屋後,新娘先送給公婆各一雙鞋。在人洞房時,女方送親的人故意將新娘送給新郎的一雙鞋丟到新床底深處,迫使新郎彎腰到床底取出,而後拉著穿起。此鞋稱為“換腳鞋”,也取夫妻同偕之意。

在江蘇海州地區,有解懷脫靴的婚俗。當夫婦進入洞房,送房人退出後,新郎替新娘解開一個衣釦,俗稱“解懷”,寓意早開懷,早生子。解懷後,新郎坐在床沿,新娘替新郎脫鞋脫襪,俗稱“脫靴”,以示對丈夫的尊敬,表示自己甘心情願終身照料丈夫起居。

在壯族中,還有一種有趣的“篩鞋”婚俗。青年結婚,女方的眾姐妹送新娘到男家,稱為“送親”。“拜堂”後,由送親者唱“十說歌”,爾後,主人家在正廳裡擺開筵席,舉行“敬茶”、“敬酒”儀式,以後送親人起身告辭,這時,一個男後生捧出竹篩,來到席上“篩鞋”,送親人先要推託謙讓,最後才把隨身帶的禮鞋獻到米篩中來,表示禮輕情意重,作為留念。男方收到禮鞋後,把紅紙封包放在米篩裡,邊旋著篩子,邊遞到送親人面前,嘴裡還唱著答謝歌,送親人收下封包,才行告別。婚俗中的婚鞋,有的是請人制作的,也有自己做的。

在崇明島上,當女子出嫁時,一定要穿一雙虎頭鞋,俗信借老虎的威勢,過門可制服丈夫。

北方有些地區的漢族,在結親時,男家必須向女家送絲麻鞋,鞋必須成雙成對,取吉祥和諧、雙雙對對、永不分離之意。同時,亦含新婦穿絲麻鞋上轎,以絲麻之綿韌,諧“思媽”之意,喻新婦于歸,不忘生母。所以作為婚姻禮物,鞋子也含吉祥和諧的意思。

在福建惠安縣崇武半島上的大乍村。那裡住著惠安女,她們穿自制的繡花鞋,其形似拖鞋。鞋面用紅布繡花而成。鞋底用舊布裱疊成約一寸厚,後來有人直接用舊鞋底內襯舊布而成。這種鞋因是以結婚時上轎必穿而得名,俗稱“踏轎鞋”。以後逢喜事,如生子、娶兒媳、孫子滿月時才穿。最後一直穿入棺中。就這樣,形成“一雙紅鞋穿到死”的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