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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選調2017屆應屆畢業生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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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高校選調一批2017屆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重慶市選調2017屆應屆畢業生考試公告

  一、選調物件和條件

(一)選調物件

2017屆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國(境)外2017屆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有志於從事黨政工作,有較強的吃苦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發展潛力較大;

3.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或大學期間擔任過班級及以上學生幹部(截止2016年12月12日);

4.學習成績優良,截止2017年7月31日,須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可延至2017年12月31日);

5.截止2016年12月12日,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0年12月12日至1998年12月12日期間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錄用公務員的體檢要求;

7.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8.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400名,其中面向全國重點高校2017屆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選調200名,其他普通高校2017屆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選調200名。各職位招錄名額詳見附件1,全國重點高校名單見附件2。

  三、選調程式

(一)職位查詢

各區縣(自治縣)選調生招錄人數和有關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各區縣(自治縣)選調的專業要求,統一參考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詳見附件3、4、5)。

(二)網上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於2016年12月12日10:00至2016年12月18日17:00登入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選調職位資格條件,根據本人最高學歷所學專業,慎重選擇符合條件的一個職位報名,同時應填寫是否服從調劑,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並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資訊的各項內容,上傳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登記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2.資格初審。由重慶市各區縣(自治縣)黨委組織部根據報考人員網上報考資訊,在報考人員報名後2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初審單位應下載報考人員報名資訊,供資格複審時使用。

3.查詢初審結果。報考人員於填報報名資訊後2日內登入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後,報考資訊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如因資訊填報錯誤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於2016年12月20日17:00前進行修改,重新申請參加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電話諮詢報考區縣(自治縣)黨委組織部或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

4.網上交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後,須在2016年12月22日17:00前完成網上交費(按照物價管理部門規定,考務費標準為:每科50元,兩科合計100元),以確認參考。網上交費後請登入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確認是否交費成功,如交費未成功,請及時與重慶市領導幹部考試中心聯絡。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交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確認的具體程式按網上提示進行。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直接與重慶市領導幹部考試中心聯絡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影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影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於2016年12月22日17:00前(工作日)到重慶市領導幹部考試中心(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人民路252號市級機關綜合樓20樓2010室)辦理免交考務費手續,也可先進行網上交費,在筆試開考前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領導幹部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收考務費。

5.列印准考證。資格初審合格並交納了考務費的報考人員(含已辦理免交考務費手續的報考人員)於2017年1月4日10:00後登入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用A4紙列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未列印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准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資格複審的必備證件之一,請務必妥善保管。

(三)筆試。筆試時間初步定於2017年1月7日,在重慶市主城區(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統一設定考點。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每科分值100分。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筆試成績將於2017年1月底在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公佈。

(四)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各區縣(自治縣)分別按各職位筆試合格人員與招錄指標3: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次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最後一名成績並列,則並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如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與選調名額比例未達到3:1的,則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須向報考區縣(自治縣)提交參加面試確認書,放棄參加面試的人員須向報考區縣(自治縣)提供書面說明。若進入面試人員因放棄而出現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出現並列的,則並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交面試確認書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面試。對參加面試考生組織統一面試,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人員。面試有關事宜將於2017年2月下旬在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公佈。

(六)體檢。各區縣(自治縣)分別按各職位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由高到低次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最後一名成績並列,則依次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察和資格複審。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重點為政治素質、學習成績、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的同時,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公示。對考察合格者,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按程式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並在重慶領導幹部考試網公示7天。

(九)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者,簽訂分配協議書。

(十)調劑。如有因體檢、考察、考生本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首先在各區縣(自治縣)各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次序進行調劑。如不能滿足調劑需要,由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另行確定調劑辦法。

  四、其他事宜

(一)新錄用人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公務員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選調人員關係在鄉鎮(街道),但須先到村(社群)工作,研究生至少在村(社群)工作1年,大學本科生至少在村(社群)工作2年。根據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掛職擔任鄉鎮副鄉鎮長、街道副主任,碩士研究生可掛職擔任鄉鎮長、街道主任助理,大學本科生可擔任村(社群)黨組織書記助理或村委會(社群居委會)主任助理。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以選調生考試命題組、專業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絡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謹防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