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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施工現場安全知識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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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員應該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協助制定並督促執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參與有關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和各種施工機械的安裝、使用驗收,監督和指導電器線路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最新施工現場安全知識大全,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最新施工現場安全知識大全

一、施工前準備:

(1)、施工現場的全圍蔽,主要路段圍蔽高度≥2。5m,一般路段圍蔽高度≥2。0m;

(2)、現場施工進出口沖洗裝置的設定,包括:洗車槽、沉澱池、高壓水槍;

(3)、施工現場應採取揚塵治理措施,落實揚塵治理方案;

(4)、圍蔽外公示“八牌一圖”、施工許可證、施工平面圖及渣土運輸許可證;

(5)、施工場地內的重大危險源應懸掛安全警示牌。

二、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

2、基礎工程

2。1、基坑支護

(1)、坑槽、管溝開挖設定安全邊坡符合設計要求的;

(2)、基坑支護應按設計檔案要求進行施工,放坡坡度、噴漿厚度、錨固質量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3)、基坑邊堆置土、料具等荷載應符合基坑支護設計要求;

(4)、基坑邊沿及基坑底部應設排水溝、集水井;放坡開挖時,應對坡頂,坡面,坡腳採取降排水措施;

(5)、基坑邊應按基坑專項方案設定臨邊防護,並確保臨邊防護的穩固及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2。2、基坑內上下通道

(1)、基坑內應設定供施工人員上下的專用梯道;

(2)、專用梯道應設定扶手欄杆,梯道的寬度不應小於1m,梯段兩側設踢腳板,下部設安全兜網。

2。3、“三寶、四口、五臨邊”:

2。3。1、三寶的相關要求:

2。3。1。1、安全帽佩戴要求

(1)、安全帽必須有出廠檢驗合格證,並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的要求。

(2)、應正確使用安全帽並扣好帽帶,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2。3。1。2、安全網使用要求

(1)、安全立網張掛必須嚴密,四周必須緊繃繫結。

(2)、安全網上不應出現混凝土、砂漿等其他汙染物。

2。3。1。3、安全帶使用要求

(1)、高處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衝器(自鎖鉤用吊繩除外)。

2。3。2、“四口”安全防護的相關要求:

“四口”是指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包括施工現場樁孔、人孔、坑槽、豎向孔洞等)、通道口。四口的安全防護必須滿足《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的要求。

2。3。2。1、樓梯口防護

(1)、樓梯欄杆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欄杆刷黃、黑相間油漆,上杆離地約1。1m;下杆離地約0。5m,立杆間距不大於2。0m;

(2)、欄杆根部設定不小於180mm寬踢腳板,踢腳板採用5cm厚膠合板或廢模板製作。

2。3。2。2、電梯井口防護

(1)、電梯井口防護:採用定型化防護門,防護高度不小於1。8m,門柵格尺寸不大於15cm,宜採用上翻式安裝;防護底部應設不低於18cm高的擋腳板;

(2)、標準層至少每兩層設定一道全封閉水平硬防護;

(3)、標準層以下架空層(或裙樓)每層均須設定一道全封閉水平硬防護。

2。3。2。3、通道口防護

(1)、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於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範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下條件時,必須搭設安全防護棚。建築高度2至5m、防墜落半徑3m;建築高度5至15m、防墜落半徑4m;建築高度15至30m、防墜落半徑5m ;建築高度大於30m、防墜落半徑6m。

(2)、主體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出入的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安全通道的防護棚寬度不少於2m,頂部雙層防護上層鋪竹夾板,下層鋪模板,兩道相距50cm,且兩側應沿欄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通道設定安全標識、警示標語。

2。3。3、“五臨邊”安全防護

“五臨邊”:①基坑周邊;②尚未安裝欄杆或欄板的陽臺、料臺、挑平臺周邊;③雨篷與挑簷邊、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④無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水箱與水塔周邊;⑤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臨邊的防護必須滿足《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的要求。

(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杆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蓬與挑簷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必須設定防護欄杆

(2)、首層牆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架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3)、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杆

(4)、井架與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杆;地面通道上部應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封隔封閉

(5)、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杆外,平臺口還應設定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杆

2。4、腳手架

2。4。1、落地式扣件鋼管腳手架

2。4。1。1、概述

落地式扣件鋼管腳手架應符合《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01)的相關要求。

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單獨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稽核。經稽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並經過監理審批。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屬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專項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基礎處理、搭設要求、杆件間距、連牆件拉結點設定、設計計算書、施工詳圖及大樣圖安全措施等。

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鋼管;鋼管上嚴禁打孔,扣件、鋼管應採用有質量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的產品。扣件使用前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紋、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到65Nm時,不得發生破壞。

腳手架外側防護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架子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人員應經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上崗,並定期進行體檢。

2。4。1。2、基礎

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地基應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實,並設定排水溝。落地式外腳手架必須沿腳手架長度方向鋪設木枋;每根立杆下設定底座和墊板。

2。4。1。3、連牆件設定

連牆件佈置最大間距注:h—步距;la—縱距。

連牆件的佈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宜靠近主節點設定,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

(2)、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杆處開始設定;設定有困難時,應採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宜優先採用菱形佈置,也可採用方形、矩形佈置;

(4)、一字形、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不應大於4m(兩步)。

對高度在24m以下的腳手架,宜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線,亦可採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牆連線方式。嚴禁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牆件。

對高度24m 以上的腳手架,必須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線。

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牆件時可搭設拋撐。拋撐應採用通長杆件與腳手架可靠連線,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至60度之間;連線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250mm。拋撐應在連牆件搭設後方可拆除。

2。4。1。4、剪刀撐設定

剪刀撐設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於6跨,且不應小於10m,斜杆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2)、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定剪刀撐。

2。4。1。5、架體防護

(1)、腳手架外立面應滿掛密目安全網全封閉,臨街面應採取硬質防護。

(2)、腳手架要求步步滿鋪踢腳板,腳手板統一採用鋼網片,鋪設踢腳板時主筋應垂直於縱向水平杆方向,可採用對拉平鋪或者搭接,四角須用不細於18#鉛絲雙股並聯綁紮,要求綁紮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

(3)、腳手架每隔兩層且高度不超過10m設水平安全網或滿鋪腳手板,水平安全網必須兜掛至建築物結構。

(4)、作業層外側設定1。2m高防護欄杆和18cm高踏腳板。

2。4。2、懸挑式扣件鋼管腳手架

2。4。2。1、概述

懸挑式扣件鋼管腳手架應符合《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01)的相關要求。

搭設懸挑腳手架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單獨編制專項方案,專項方案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稽核。經稽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架體高度20m 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屬於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須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腳手架搭設必須嚴格按照方案執行,並按照規範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 壁厚3。5mm的鋼管;鋼管上嚴禁打孔,扣件、鋼管應採用有質量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的產品。扣件使用前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紋、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到65Nm 時,不得發生破壞。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上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架子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人員應經安全技術交底,方可上崗作業,並定期進行體檢。

2。4。2。2、懸挑樑

懸挑樑採用的`工字鋼不宜小於16號(h≥160mm),長度不小於3m,且懸挑與固定端長度比不大於1:1。25;斜拉鋼絲繩不小於12。5;預埋螺栓和吊環,應採用HPB300 級圓鋼,直徑不小於16;嚴禁採用HRB350級和HRB400級鋼筋。

預埋螺栓和吊環必須受力可靠,對於預埋在樓板上的螺栓,必須放置在樓板底筋以下,其錨固長度不小於20d;對於吊環,應設定在樑中部,並與樑主筋焊接,其錨固長度不小於20d。

懸挑結構預埋件混凝土齡期應不小於3天才允許搭設外架,其搭設高度不能大於1層。

工字鋼在放置立杆部位焊接高度不小於50mm、直徑不小於20mm的圓鋼以固定立杆。

因使用鋁模、大模板懸挑工字鋼伸入室內困難的,懸挑部位可採用三角形斜撐形式,水平工字鋼錨入樑和剪力牆中,槽鋼斜撐分別與預埋鐵片和工字鋼焊接。

2。5、安全用電

2。5。1、外電防護

(1)、高、低壓線路防護

(2)、變壓器(室外)防護

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線。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

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裝置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地。採用TN 系統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N 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PE 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複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區域性TN—S 接零保護系統。

每一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採用兩根及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做電氣連線。不得采用鋁導體做接地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採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體,但應保證其電氣連線和熱穩定。

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複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如鋼筋加工區、,大型裝置)和末端處做重複接地。在TN 系統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複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於10歐。

2。5。2、配電箱、開關箱

配電系統應設定配電櫃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配電系統宜使三相負荷平衡。室內配電櫃的設定應符合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總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開關箱。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裝置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5m。

配電箱、開關箱應採用冷軋鋼板或阻燃絕緣材料製作,鋼板厚度應為1。2至2。0mm,其中開關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2mm,配電箱箱體鋼板厚度不得小於1。5mm,箱體表面應做防腐處理。

配電箱的電氣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 線端子板和PE 線端子板。N 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 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器連線進出線中的N 線必須通過N 線端子板連線,PE 線必須通過PE 線端子板連線。

2。5。3、現場照明

現場照明應採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對需大面積照明的場所,應採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混光用的滷鎢燈等封閉式燈具。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溼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5m 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於36V;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特別潮溼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2。5。5、變配電裝置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並應設在灰塵少、潮氣少、振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物及道路暢通的地方,配電室應能自然通風,並採取防止雨水侵入和動物進入的措施。

(2)、配電室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耐火等級不低於3 級,室內應配置砂箱和可用於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

(3)、配電室門向外開,並配鎖。配電室的照明分別設定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