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類名
類名通常以名詞結尾。而且在類名中要體現它是以儲存資料為主還是提供功能為主。例如 ConnectionBuilder 這個類我們都可以猜到它的主要功能是建立 Connection 物件,以動詞-er/or 結尾的類名,至少應該包含一個以該動詞開頭的方法。例如 ConnectionBuilder 這個類,它至少應該包含一個以 build- 開頭的方法。有了這種默契,別人就能更方便的使用這個類。
2、增刪改查方法的命名
以對 Person 類的增刪改查為例——
建立一個 Person物件的方法一般命名為 createPerson()/newPerson(),
新增方法命名為 addPerson(),修改方法命名為 updatePerson(),
刪除方法命名為 Person()/removePerson(),
根據主鍵查詢的方法命名為 getPerson()/queryPerson()。
根據其他條件來查詢,要指出具體的條件型別,例如 getPersonByName() 或 getPersonByAge()。
方法的名稱要統一。例如一開始用的是 XXX 而不是 removeXXX,那麼整個專案都應該這樣用下去。
3、計數方法
計數方法通常命名為 getNumberOfXXX()/getXXXCount()。例如 getNumberOfRows(),getQuestionCount()。
4、返回 boolean 值的方法
在 JavaBean 中,返回 boolean 屬性必須用 isXXX() 命名。
檢查某個屬性是否為空或者某條記錄是否存在的方法,通常命名為 hasXXX(),例如 hasResult()。
檢查物件狀態的方法通常以 is+形容詞 命名。例如 isClosed(),isReady()
5、返回集合物件的方法
返回集合物件的方法應該體現出複數形式,例如 getPersons(),也可以體現容器型別,例如 getPersonList()。
6、不要簡化單詞
不要寫 getHisList(),而要寫 getHistoryList();不要寫 usrno,而要寫 userNumber。一個簡單的原則是要能夠把這個名字讀出來。
7、引數命名應該精確
createUser(String str1, String str2) 看起來很難懂,但要是寫成 createUser(String userName, String password) 就很好懂了。
8、返回值命名為 result
在一個方法中將返回值命名為 result,能夠讓方法的脈絡更清晰。
9、介面
介面命名沒有什麼專門的原則,和類名一樣要能夠準確體現介面的功能。
有人喜歡在介面名字前面加 I。完全可以。不管加不加,都要保證整個專案的統一性。
Java: 變數的值和引用
廣義的說,在 Java 中,凡是可以指向一個物件或包含一個值的識別符號,都可以稱為變數。
變數的`內容,有可能是一個值,也有可能是指向一個物件的引用。
當變數的型別為基本型別(short, byte, int, long, float, double, boolean, char)時,變數的內容是一個值;當變數的型別為 Object 及其子類時,變數的內容是指向一個物件的引用。例如:
int a = 3; String s1 = "Hello!"; String s2 = s1;
這時變數 a 的內容就是 3,變數 s1 的內容就是指向一個字串物件的引用,s2 則和 s1 一樣指向該物件。如果執行了下面的語句:
a = 4; s1 = "Hello again!";
這時變數 a 的內容被改成了 4,s1 的內容改成了指向另一個字串物件("Hello again!")的引用。s2 則還是指向原先的那個字串("Hello!")。
接下來談方法的呼叫。方法的呼叫是傳值的。例如下面這個方法:
void f(int i, String s) { i = 100; // i 的值改成了 100 s = "Hi!"; // s 現在指向字串 "Hi!" }
當呼叫 f(a, s1) 時,變數 a 和 s1 的值被賦給引數 i 和 s,然後才執行 f 方法。也就是說,無論 i 和 s 怎麼變,都不會影響 a 和 s1 的值。
接下來是一個稍微複雜的例子。首先定義一個方法:
void f(int i, List list) { i = 10; ("Hello!"); }
假設再執行下面的句子:
int a = 3; List l = new ArrayList(); f(a, l);
那麼執行之後是什麼結果呢?
i 和 a 是兩個不同的變數,i 的值變了不會影響 a,所以 a 的值還是 3;
list 和 l 是兩個不同的變數,但它們指向同一個 List 物件。f 的執行過程中給這個 List 物件添加了一個元素,那麼執行完之後,通過 l 變數我們可以取到這個元素:
(0); // "Hello!"
但如果 f 這樣寫:
void f(int i, List list) { i = 10; list = new ArrayList(); ("Hello!"); }
那麼 list 首先引用到另一個 List 物件去了,改變的是另一個 List 物件的內容,所以變數 l 指向的 List 物件沒有改變,() 仍然是 0。
像這樣的概念,初學者可能容易混淆;但只要多練習,很快就能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