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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如何駕駛

駕駛操作 閱讀(2.5W)

在高速公路上,除了對車輛必要的操作外,安全意識的提高也同樣重要。下面, 小編就告訴大家高速路如何駕駛,快來看看吧!

高速路如何駕駛

  怎樣正確在高速公路上行車

  (1)分道行駛。

車速越高,對路上車流的秩序要求也越嚴格。高速公路有雙向四車道、六車道、八車道三類,我國大部分為四車道的高速公路。進人高速公路後,能夠從道路的標牌或道路的標誌箭頭得知各種型別車輛所應行駛的車道。在高速公路上必須嚴守分道行駛,不隨意穿行越線的原則。如圖3一65所示,高速公路以沿機動車行駛方向左側算起,第一條車道為超車道,第二、第三和其他車道為行車道。

  (2)最高車速、最低車速。

我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在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50km/h。最高時速,小型客車不得高於110km/h;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和摩托車不得高於90km/h。但應注意以下幾點。

1、最高、最低車速是指天氣及交通狀況良好的情況下適用的行駛速度。遇大風、雨、雪、霧天或者路面結冰時,應減速行駛,最高、最低車速規定不適用。

2、高速公路上有限速交通標誌或者限速路面標記與最高、最低車速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遵守標誌或標記的規定。

3、高速公路行車速度的確認必須依據車速表,切不可過分相信自己的估計。因為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機動車和速度較低的機動車進人,道路寬闊,路旁沒有樹木和建築,車輛行駛時缺少相互比較的物體,本來車速已經很快,可常常感覺不到很快,如果交通狀況發生變化,很可能來不及做充分的反應。

高速公路上限制機動車的最低、最高車速,是充分考慮了高速公路設計速度而定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統計表明,超車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佔整個交通事故數的55%左右。但有些駕駛員常懷有路況好、視野開闊,不會出事的僥倖心理,在高速公路“大撒把”、“開飛車”瀟灑跑一回。一旦遇到險情,反應若差半秒,幾十米就衝出去了。人們常將駕駛員違章行駛,遇到緊急情況來不及處理,瞪眼看著撞車而無能為力,釀成車禍稱為“瞪眼撞”。

高速公路上行車也不是速度越慢越安全,最低車速規定是為了保證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儘量縮小車輛之間的速度差,儘可能使前後車輛以同樣的車速行駛,減少超車和變換車道次數。以達到減少車禍發生的目的,如果低於最低車速,行駛反倒危險。

尤其需要說明的是,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標誌都是保護駕駛員及乘車人生命安全的標誌。在車輛行駛中看到限速標誌時,應做好精神準備,認真確定車速表的車速,使其達到限速標準,否則,超速駛過該路段是非常危險的。當然,高速公路上要求以非設計的時速行駛時,都沒有限速標誌。

  (3)行車間距。

行車間距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車輛間的前後距離,另一個是車輛超車時兩車平行行駛瞬間的左右距離。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速度快,如果行車間距保持不好,很容易發生首尾相撞或刮擦事故,有時甚至會連撞幾輛車。

在我國高速公路交通肇事中,追尾相撞事故佔3.6%以上,居交通事故現象的首位。其原因是因為駕駛員不能保持合適的行車間距而造成的。因此,保持合適的、足夠的行車間距是保證車輛在高速公路安全行車的重要條件,對減少事故有重要意義。

車輛的跟駛特性表明:同向行駛的一列車輛中,後車跟隨前車執行,駕駛員總不願意落後很多,總是緊隨前車。行車間距太小,看不準道路和周圍景物以及車前、車後的情況,當遇有緊急情況時,容易發生追尾事故;而行車間距較大時,就會有其他車輛從一旁擠進,對前後車的安全均不利。行車間距是根據發現前方緊急情況後的制動距離確定的,綜合了駕駛員反應時間、車輛制動效能、路面條件、行駛速度等因素。

  (4)超車方法。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車一定要慎重,絕不可以像在一般道路上那樣隨意超車。根據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統計,60%以上的交通事故都與超車有關。其主要原因是:超車時需要轉動轉向盤,而車輛在高速狀態下,轉向盤稍微轉動,車輛行駛方向改變將會很大,難以控制;遇到危險情況,使用緊急制動;另外,車輛在高速行駛中,超車只有瞬間的功夫,超車及被超車駕駛員容易出現觀察不夠或判斷失誤等錯誤。

  如果駕駛員認為有必要超車,遵循以下要點。

1、首先應通過車內和車外的後視鏡認真觀察超車道上有無後續車輛,同時注意前車是否也要超車。在確認後方安全的情況下,開啟左轉向燈,夜間還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

2、發出超車訊號後,不要急於變更車道,而應再一次觀察前、後車周圍的情況,保持與前後車均有足夠的距離(一般為70m左右),然後平穩地轉動轉向盤以較大的行車軌跡加速駛向超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