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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汽車駕駛科目三考試燈光要求

駕駛操作 閱讀(1.88W)

科目三,又稱大路考,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今天小編要給大家講的`是2016汽車駕駛科目三考試燈光要求。

2016汽車駕駛科目三考試燈光要求

  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要領

學員上車啟動發動機後,車輛處於靜止狀態,要求按照考試員指令在5秒內做出相應的燈光操作和口述所做的內容。

1、問: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的情況下行駛, 應該怎樣使用燈光?

答:應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後尾燈。

2、問:夜間跟車行駛時,應該怎樣使用燈光?

答:應將遠光改為近光燈。

3、問: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通路口時應該怎 樣使用燈光?

答:應該遠光改為近光燈,並交替使用遠近光。

4、問:夜間與對面來車會燈時,應該怎樣使用燈光?

答:應該距離對面來車150米處,將遠光燈改為近光 燈。

5、問:夜間通過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 應該怎樣使用燈光?

答:應將遠光改為近光,並重點強調不得使用遠光燈。

6、問:霧天夜間應該怎樣使用燈光?

答:首先開啟防霧燈,示廓燈,後尾燈,並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7、問:夜間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故障,

妨礙交通又無法移動時,應該怎樣使用燈光?

答:開啟示廓燈、後尾燈以及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車後150米放置警示牌.

8、問:在夜間超車時,應該怎樣使用燈光?

答:提前開啟左轉向燈,同時交替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9、問:夜間駛入環島,應該怎樣使用燈光?

答:應該將遠光燈改為近光燈

  科目三燈光操作要點

1、進入夜間行駛:

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後尾燈。關閉危險 報警閃光燈。

2、進環島:

近光、遠近光交替。

3、出環島:

遠光。

4、進路口:

近光、遠近光交替;

5、出路口:

遠光。

6、遇人行橫道:

近光、 遠近光交替;過去後遠光。

7、上坡:

近光;

8、下坡:

遠光。

9、會車:

近光(約150米)、會車結束:遠光;

10、超車:

(提前開啟左轉向燈)遠近光交替遠光;

11、跟車:

近光(約30米--50米)。

12、夜間考試結束時,關閉燈光(關大燈,留小燈)。

開啟 危險報警閃光燈。